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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經紀人”抵制風波后 深房中協發文禁止以個人名義從事房地產代理

每日經濟新聞 2020-06-23 18:12:42

抵制“全民經紀人”后續來了。

每經記者 黃婉銀    每經編輯 陳夢妤    

繼深圳五大房產中介機構——中原、鏈家、Q房、樂有家和美聯物業聯合發布聲明堅決抵制“全民經紀人”營銷模式后,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以下簡稱深房中協)也正式發文,禁止以個人名義從事房地產代理及居間服務。

6月23日,深房中協發布《關于不得以個人名義從事房地產代理及居間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表示,房地產經紀業務應當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承接,服務報酬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收取。任何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并收取費用。

房地產中介人員或社會相關人員凡被發現以個人名義違規從事房地產代理及居間服務并收取費用的,應列入“行業黑名單”,給予禁業2年處分,抄送相關征信機構和房地產中介行業信用信息聯合公示平臺進行聯合信用限制,在此期間任何房地產中介機構不得聘用其人,已聘用的應即時予以解聘。

深房中協發展研究部主管華洪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協會本次發布這個《通知》主要是對外界、消費者的一個提示。因為從現在的行業自律規則來看,“全民經紀人”模式是違反規則的。不論是法規還是行業自律管理文件,都明確要求“經紀人”一是必須持證上崗,二是必須得在公司機構的名義下,不能單獨執業。

6月17日,深圳五大房產中介機構——中原、鏈家、Q房、樂有家和美聯物業聯合曾發布聲明,堅決抵制“全民經紀人”營銷模式。

走私單現象泛濫是深圳五大中介機構發起這場聯合抵制的主要原因之一。他們表示,堅決不接受任何“全民經紀人”等模式的分銷合作或類似操作行為;堅決不參與任何開發商/發展商/渠道商發起的分銷轉介類“全民經紀人”違法違規營銷模式。

而在6月19日,深房中協還發布過《關于切勿委托未實名登記的中介人員進行房產交易的鄭重提示》(以下簡稱《提示》)。《提示》顯示,《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房地產經紀業務應當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承接,服務報酬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收取。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和收取費用。”

華洪補充指出,“下一步我們還會向主管部門提請,針對深圳市內出現的典型案例進行查處,或者是納入到行業的自律管理范圍內,如《通知》規定的列入行業黑名單等等。”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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