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7-20 23:06:26
每經記者 劉海軍 每經實習編輯 段煉
今日,錦龍股份公告,7月17日,深圳證監局向中山證券董事會秘書石文燕出具了《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事先告知書》,深圳證監局擬對石文燕作出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監督管理措施決定。石文燕是繼上次中山證券被罰的多位高管后又一位上罰單榜的人。
今日晚間,錦龍股份公告稱,2020年7月17日,深圳證監局向中山證券董事會秘書石文燕出具了《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事先告知書》,主要內容如下:經查,深圳證監局發現中山證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未履行公司規定程序,擅自改變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審批流程;印章管理混亂,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審批授權和流程不清晰、未嚴格執行雙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審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
公告表示,石文燕作為中山證券董秘及時任董事會辦公室主任、分管辦公室的管委會委員,是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深圳證監局擬對石文燕作出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監督管理措施決定。
此次石文燕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意味著,未來一段時間,其將不能再擔任券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或實際履行上述職務。《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石文燕是繼上次中山證券被罰的多位高管后又一位上罰單榜的高管。
早在6月11日晚,錦龍股份披露了《關于中山證券及相關人員收到監管措施事先告知書的公告》,該公告引起了整個證券行業關注。
公告稱,深圳證監局表示,經查,發現中山證券存在多項問題:一是1名董事不具備高管任職資格,實際履行高管職責;二是未履行公司規定程序,擅自改變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審批流程;三是印章管理混亂,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審批授權和流程不清晰、未嚴格執行雙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審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四是未按規定向監事會報告、人員薪酬管理不完善、關聯交易管理不到位等其他公司治理與內部管理問題。
深圳證監局擬決定:責令中山證券限期改正;責令暫停中山證券部分業務。在改正相關問題并經深圳證監局檢查驗收前,中山證券應暫停新增資管產品備案,暫停新增資本消耗型業務(股票質押式回購、融資融券等),暫停以自有資金或資管資金與關聯方進行對手方交易,包括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等。
責令中山證券限制董事長、管委會主任林炳城、總裁胡映璐、合規總監袁玲領取2019年績效獎金等基本工資以外的報酬等權利,已領取部分應退回公司。
此外,林炳城、胡映璐、袁玲分別收到了深圳證監局出具的《公開譴責及限制權利事先告知書》,中山證券孫學斌、黃元華分別收到了深圳證監局出具的《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事先告知書》。
記者注意到,在中山證券多項業務被停、高管被罰后,中山證券的動蕩還遠沒有結束。
7月10日,中山證券大股東錦龍股份稱,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臨時)會議審議同意,提請中山證券召開臨時股東會,審議免除林炳城、胡映璐、孫學斌、黃元華四人中山證券第五屆董事會董事職務的議案,同時提名四位具備豐富證券監管或市場經驗的人士為中山證券第五屆董事會增補董事候選人,并將相關提案提請中山證券股東會審議。
而中山證券上述4人正好在6月11日公告的被處罰的高管名單之中。
此次,錦龍股份將矛頭直指中山證券管理層。錦龍股份表示,中山證券在債券承銷等業務開展過程中存在違規連續被采取監管措施,因公司治理等問題擬被監管暫停部分業務,董事長等主要高管亦將收到相關監管措施,此次決定是為了督促中山證券完善治理結構,盡快完成整改。
中山證券在行業內是家中小券商,不過公司的債券承銷業務較為突出。證券業協會披露的98家券商2019年業績排名顯示,中山證券2019年投行業務收入排名第23,承銷與保薦業務收入排名第22;債券主承銷傭金收入排名第13。不過近些年來,中山證券在債券業務環節屢屢出事。如去年11月,中山證券因債券承銷業務被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今年5月,有媒體報道稱中山證券原債券融資部負責人邢峻因執業過程中涉嫌利益輸送被監管,并稱相關部門已將相關經濟犯罪線索移送公安。
多項業務被停、高管被罰、管理層被大股東提議罷免,強項業務接連出事,中山證券前路將何去何從?記者將保持關注。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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