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7-21 12:41:26
每經編輯 王曉波
7月21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發題為《脫韁的影響力》的文章,列舉了一些領導干部的近親屬,以及保姆、司機等身邊人利用其影響力,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案例,以此警示領導干部要管好身邊人。
今年6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喬立志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二審刑事裁定書》。裁定書顯示,2019年底,山西省太原市迎澤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喬立志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作出刑事判決,喬立志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喬立志不服,提出上訴。2020年4月26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今年55歲的喬立志出生在山西省太谷縣(現為晉中市太谷區),案發前任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錦華后勤服務有限公司市場部副部長。說起喬立志,不得不提到另一個人——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張茂才。
1992年至2011年的19年時間里,張茂才一路升遷,歷任山西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臨汾市委書記、運城市委書記、晉城市委書記。在此期間,喬立志一直擔任張茂才的司機。2012年1月,張茂才當選山西省政協副主席。一年后,張茂才任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2018年1月退休。
2019年3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布,張茂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多天后,喬立志案的裁判文書顯示,2019年3月29日,經太原市監委通知喬立志所在單位紀檢部門,由該單位紀檢部門派人陪同喬立志到太原市監委接受調查。案發時,調查機關已經掌握喬立志犯罪線索。喬立志彼時的職務是山西煤炭運銷集團錦華后勤服務有限公司市場部副部長。喬立志當天被太原市監察委員留置,6月14日被刑事拘留,6月25日被逮捕。
法院查明,2009年至2016年,喬立志利用其張茂才司機的身份,通過向時任山西蘭花煤炭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賀某、李某打招呼的方式,為付某承攬了蘭花集團下屬單位開發的部分項目工程。在上述工程招投標中,付某均采取了陪標的不正當競爭手段,中標工程價共計約3.6億元。
根據喬立志與付某的約定,喬立志幫助其中標后,付某支付喬立志中標價百分之二到三的好處費。從2009年至2018年,喬立志在個人建房、購房、裝修房等事項中,先后收受付某好處費共計375.8308萬元。喬立志剛開始利用張茂才的影響力受賄時,張茂才已擔任晉城市委書記。
法院認為,喬立志作為國家工作人員的司機與張茂才存在密切關系,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幫助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2020年6月24日,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茂才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張茂才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萬元;對張茂才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圖片來源:攝圖網
中國紀檢監察文章指出,除了喬立志案,近年來,不少利用影響力受賄案件走入公眾視野。那么,何謂利用影響力受賄?
吉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弘寧介紹,2009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增設了“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系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托人財物或者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行為;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系密切的人,利用該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有原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實施的上述行為。
2019年5月,湖南省湘潭市委原書記陳三新的侄子陳曦因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法院查明,陳曦收受人民幣及物品折合人民幣共計3491.6792萬元,數額特別巨大。
這起案件中,陳曦利用的是他叔叔陳三新的影響力。陳三新曾先后擔任湖南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廳長,湘潭市委書記,湖南省政協副秘書長等職。2018年8月,陳三新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8年12月,陳三新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萬元。
此外,還有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副廳長孟建偉之子孟根達來因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7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
文章援引紀檢監察人員的話指出,要教育黨員領導干部切實管好身邊人,樹立起良好的家風,教育親友和身邊工作人員等,不可“狐假虎威”仗勢斂財,防止身邊人利用自己的身份去權力尋租。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