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8-04 07:15:45
每經編輯 王曉波
江西省應急管理廳網站8月3日發布一則行政處罰公示,江西宏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被吊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原因為:該企業在停產整頓期間,違反政府指令,擅自組織生產,導致發生3人死亡的較大事故,且事故發生后破壞現場,蓄意瞞報事故。
據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早前發布的通報顯示,2019年5月23日 16點30分,宜春市萬載縣的江西宏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煙花爆竹行業火藥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
行政處罰公示全文:
1.案件名稱:江西宏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許可證違法案。
2.處罰決定書文號:贛安監罰﹝2020﹞1號。
3.相對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60922MA35HDNA3F。
4.案由:該企業在停產整頓期間,違反政府指令,擅自組織生產,導致發生3人死亡的較大事故,且事故發生后破壞現場,蓄意瞞報事故。
5.違法行為:事故瞞報。
6.處罰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四十條。
7.處罰決定部門:江西省應急管理廳。
8.處罰決定時間:2020年6月8日。
9.處罰內容:對單位處吊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
10.處罰結果:執行完畢,已結案。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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