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3 22:26:02
據北京日報客戶端,老人被勸說一天內喝下3000毫升保健品,超過推薦劑量十余倍,出現嘔吐、腹瀉等不良反應后,銷售人員竟稱是“排毒”現象,仍推薦老人大量服用,致老人死亡。豐臺法院經審理認為,郭某明知口服液標注的用法用量,卻在明知王阿姨的身體情況下仍推薦她大量服用。王阿姨確實存在冠心病等基礎疾病,但其死亡前三天連續大劑量服用福龍口服液,與其體內大量積液有明確的時間關聯性,可以認定郭某的行為與王阿姨的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故一審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郭某有期徒刑2年。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