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9-14 21:32:17
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編輯 陳旭
對于環境違法行為,既不能處罰放松,也不能執法過度,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將逐步走向標準化。
9月14日,生態環境部發布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關于優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方式 提高執法效能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旨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執法效能。
生態環境部指出,在環境執法過程中,職責邊界不清、行為規范不足、機制創新不多、守法引導不夠等問題仍較為突出,須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執法制度。
為此,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了切實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嚴格約束行政執法行為等四個方面共20條舉措。其中,征求意見稿要求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一直是環境執法中存在爭議的部分,一旦規范不到位,將會造成較大的社會負面效應。
圖片來源:新華社
生態環境部指出,目前基層執法隊伍普遍存在人少事多的矛盾,存在素質能力不強和專業要求高的矛盾,存在同時要求執法履職盡責和配合優化營商環境的矛盾。當前經濟社會形勢復雜多變,執法工作面臨新挑戰。
征求意見稿要求,2020年底前,各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結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立改廢釋和地方立法等情況,完成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編制并指導各市進一步細化完善,建立動態調整和長效管理機制。
同時,2021年底前,地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制定公布簡明易懂的行政執法履職要求和相應的問責辦法。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強化執法計劃制度。各級生態環境執法機構要全面統籌執法資源和工作任務,科學制定季度執法計劃,報同級生態環境部門批準、上級生態環境執法機構備案后實施。
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見稿中強調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省級生態環境部門要結合地方實際和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制定,對適用自由裁量權的事項進行修訂補充和完善。
征求意見稿提出,對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明確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的情形,審慎采取查封、扣押、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
征求意見稿明確,鼓勵有條件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對省級裁量規則和基準細化量化,進一步壓減自由裁量權。推動自由裁量系統開發運用,逐步實現裁量電子化。鼓勵京津冀、長三角、成渝地區等探索區域統一裁量。
對此,在接受采訪時,多位業內專家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在一定區域統一裁量的意義重大,能夠避免因裁量不一帶來市場競爭不公平等問題。
記者此前在京津冀等地區調研了解到,企業最為關心的是環保執法嚴格程度、裁量統一等問題,一旦出現不統一的情況,將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嚴格執法地區企業的環境成本,降低企業市場競爭力。
征求意見稿中要求推行非現場監管方式。以垃圾焚燒發電行業為基礎,研究出臺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應用管理規定,推進和強化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用于行政處罰。
督促排污單位通過“自主標記”的方式落實主體責任,提高數據質量和有效傳輸率。嚴厲打擊自動監測數據造假行為。結合視頻監控和環保設施用水、用電監控等物聯網監管手段,提高監控平臺的大數據分析能力,實現污染物異常排放自動預警。
同時,在完善區域交叉執法制度方面,在統籌開展重大專項和協調解決跨行政區域生態環境問題中,針對生態環境敏感脆弱、環境質量較差或者風險突出的區域,生態環境部門可以統籌調用轄區內執法隊伍人員力量,采取交叉執法、異地幫扶、巡回督導等模式,或在雙隨機抽查中指定相鄰區域執法人員合并開展隨機匹配。交叉執法發現的問題原則上交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查處,同時報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備案。
值得一提的是,生態環境部在征求意見稿中進一步提出探索第三方輔助執法機制。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第三方環保機構輔助執法,開展污染源排查、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監督、整改措施跟蹤等工作。
征求意見稿中指出,利用第三方服務加強無人機、遙感監測、管道機器人等技術手段運用,為精準發現生態環境違法問題提供技術支持。
此外,要加強生態環境執法智庫建設,邀請專家、律師參與重點排污企業、重大復雜案件的執法檢查,為排查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收集違法證據提供智力支持。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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