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9-24 21:17:36
每經記者 陳晨 每經編輯 吳永久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7件2017年以來人民法院審結的證券、期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1件欺詐發行股票、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2件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3件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1件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
從上述看到,內幕交易案例占比最大,分別是周文偉內幕交易案、顧立安內幕交易案和陳海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這3件案例中,最少非法獲利17余萬元,最多非法獲利超1億元。
近年來,隨著我國證券、期貨市場的快速發展,欺詐發行、財務造假、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等證券、期貨犯罪不斷發生,嚴重損害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嚴重破壞證券、期貨市場管理秩序,危害國家金融安全和資本市場健康穩定。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為全面落實中央關于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工作要求,切實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資本市場健康穩定。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組織各地法院集中開庭審理、宣判了一批證券、期貨犯罪案件,并收集整理了7件2017年以來人民法院審結的證券、期貨犯罪典型案例,現予公布。
其中:1件欺詐發行股票、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2件操縱證券、期貨市場案,3件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1件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
具體包括:丹東欣泰電氣股份有限公司、溫德乙等欺詐發行股票、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唐漢博等操縱證券市場案;張家港保稅區伊世頓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金文獻等操縱期貨市場案;周文偉內幕交易案;顧立安內幕交易案;陳海嘯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案;齊蕾、喬衛平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
最高人民法院稱,這些案例從多個角度表明了人民法院對證券、期貨犯罪“零容忍”的態度和立場,體現了人民法院以實際行動切實維護國家金融安全和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的責任和擔當。
從上述案例不難發現,內幕交易案例數量最多,達3件,因此也備受關注。對于這些內幕交易案例,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希望廣大股民從中汲取教訓,千萬不要打探內幕信息、從事內幕交易。
首先是,2012年12月至2013年7月,被告人周文偉利用其擔任上交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總監助理的職務便利,瀏覽并獲取上市公司提交審核的有關業績增長、分紅、重大合同等利好信息后,用辦公室外網電腦,登錄其實際控制的證券賬戶并買入相關股票15只,買入總金額共計852萬余元,賣出總金額871萬余元,非法獲利17萬余元。最終,法院以內幕交易罪判處周文偉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二是,慧聰網的法定代表人郭江(另案處理)作為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于2015年底至2016年1月初,將“上海鋼聯擬收購慧聰網優質資產”等內幕信息泄露給被告人顧立安,2016年1月至2月,顧立安通過潘冬梅證券賬戶買入上海鋼聯股票18余萬股,成交金額766萬余元,股票賣出后非法獲利126萬余元。最終,法院以內幕交易罪判處被告人顧立安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三十萬元。
第三是,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東源電器進行重組事宜,薛榮年(另案處理)系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2013年11月中旬至2014年3月31日,被告人陳海嘯多次聯絡、接觸薛榮年,并使用本人證券賬戶共買入東源電器股票1022萬余股,成交金額6919萬余元。2014年9月19日和24日,陳海嘯將東源電器股票全部拋售,非法獲利1.03億余元。
2014年7月至2015年2月,巢東股份進行重組事宜,薛榮年為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2014年9月20日,被告人陳海嘯宴請薛榮年等人時,獲知內幕信息,并于2014年9月22日、25日、26日買入巢東股份239萬余股,成交金額2673萬余元,但最后全部賣出后虧損4萬余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獲悉東源電器和巢東股份的內幕信息后,陳海嘯還將信息泄露給2位同事,而這2人也均進行了內幕交易。
最后,法院以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判處被告人陳海嘯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1.5億元。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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