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10 18:45:27
據湖北日報,記者10月9日獲悉,湖北省政府9月30日發布《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細化落地國家十一部委今年4月發布的汽車消費鼓勵政策,促進全省汽車消費。根據《措施》,消費者(含經營性單位)今年10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時間),購買省內企業生產并在省內銷售、省內上牌落戶的乘用車,按銷售價格的3%給予補貼。同時,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政策將從2019年底延續至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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