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1-20 09:36:09
每經評論員 凌建平
日前,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在出席第三屆創新經濟論壇時稱,下一步,監管部門對于科技概念股會更加關注,特別是關注類似公司如何去應對監管環境。
長期以來,一些互聯網巨頭對于什么是科技,什么是金融,什么是科技金融,什么是金融科技的概念模糊不清,而監管部門對于互聯網時代出現的一些新現象也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各個部門發了很多監管文件,問題卻沒得到根本解決。
出現這樣的局面的原因主要有兩方面。第一,中國的互聯網巨頭主要是模式創新。但除了電商,在其他領域一直沒有找到好的、真正構成創新的商業模式,從共享單車到現在正出現危機的長租公寓,這些商業模式事實上都不能算成功。第二,是因為互聯網產業涉及到眾多監管部門,但監管部門對于部分創新缺少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監管手段。
在這樣的環境下,互聯網巨頭在摸索中瞄準了沒有信用記錄或者信用不好的群體。開始他們做的是P2P,號稱普惠金融,2017年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規范整治現金貸的文件發布之后,他們又通過導流服務、聯合貸款等方式把規模做得越來越大。
筆者兩年前就和幾個互聯網巨頭平臺有過交流,指出這個金融模式是存在問題的,對方則純粹從互聯網技術的角度認為這就是科技創新,這些企業抱著賺快錢的心態,把用科技突破金融監管當作創新,把金融導流從副業變成了主力業務。現在幾乎沒有互聯網平臺不做金融服務,根本沒把金融業務必須持牌經營這個基本常識當一回事。
現在,有關部門明確對這些打著金融科技名義的企業進行治理,這些企業也沒什么好說的,因為誰都知道對沒有信用記錄的人發放18%的高利貸是不可持續的。
出現這樣的結果,筆者認為,有以下幾點值得反思。
第一,大企業必須有可持續發展的長期戰略。當企業規模足以影響社會的時候,就必須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有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對比國際上的一些互聯網企業可以發現,其多是向著智能汽車等智能領域發展的,而部分國內的互聯網企業最后則把金融導流作為了主要目標。前者有自己的長期戰略,后者則注重短期盈利。
第二,企業應該有專業的團隊,研究國家監管政策和專業知識,研究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最近兩年,筆者和很多互聯網企業的人員交流,他們大部分是技術背景出身,缺少必要的金融基礎知識,所以他們想到的創新就是如何用數據和技術改變現狀,最后則是打著創新的名義做金融,通過金融的方法放大實體風險,鼓勵沒有收入來源的年輕人消費,出現了手機貸、租金貸、美容貸等各種所謂的創新。
第三,企業應正確處理監管政策。監管,尤其是金融監管是任何國家最重要的工作之一,監管的目的不是阻止創新而是穩定發展,互聯網企業利用科技完善和改變金融體系的工作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大家支持的,但如果試圖挑戰監管,尤其是挑戰的業務明顯不符合社會共識,造成不良后果,那么,企業肯定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實際上,無論是科創板還是“十四五”規劃建議,都清晰地給企業家指明了向硬科技發展的方向,企業家應根據國家戰略重新理清企業定位,制定符合自身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只有這樣,企業才能獲得真正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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