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1-26 22:07:12
每經特約評論員 熊錦秋 (財經時評人)
在近日2021年上海兩會期間,多名政協委員建言上海證券交易所應盡快去會員制,進行公司化改制,并擇機在上海及香港上市。筆者認為,證交所公司制改造思路可行,但這是個系統工程,需要配套改革支持。
新證券法規(guī)定,實行會員制的證交所設理事會、監(jiān)事會,其財產積累歸會員所有,在其存續(xù)期間,不得將其財產積累分配給會員。也就是說,證交所除了會員制,似乎并不排除采取其他方式,包括公司制。
全球證交所主要可分為會員制和公司制,會員制證交所是以會員協會形式成立的不以贏利為目的的組織,主要由證券商組成,實行會員自治、自律、自我管理。目前,滬深交易所都實行會員制,《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明文規(guī)定會員大會為證交所的最高權力機關、會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理事會是證交所的決策機構,監(jiān)事會是證交所的監(jiān)督機構,總經理執(zhí)行會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并向其報告工作。但在現實中,證交所曾多年沒有召開會員大會,會員無法及時行使決策權和控制權。
公司制證交所則以贏利為目的,為證券商提供交易場地,其組織結構與股份公司比較類似,一般都設有股東大會、董事會、監(jiān)事會、董事長和總經理。股東大會是證交所的最高決策機構,主要確定證交所的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決定董事會人選等;董事會是證交所的常設機構,負責高級職員的選聘和解聘等。從上世紀90年代瑞典斯德哥爾摩券證交所開始,全球越來越多的證交所從傳統的會員制改革為公司制。
推動會員制證交所進行公司化改造,其好處有不少。
首先是可以提高市場運作效率。公司制“三權分立制衡”結構以及引入外部股東,有助于證交所建立更為有效的制衡、監(jiān)督和激勵機制。如果證交所上市,還必須建立規(guī)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得證交所運作更透明。股東基于利益導向,為了增強證交所盈利能力,就要不斷拓寬服務領域,提高服務管理水平,提高市場運作效率,在產品創(chuàng)新和市場拓展等方面也會更積極,也有利于未來參與國際證交所競爭。
其次是有助于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正如上海政協委員在提案中所指出的,中國證券交易所的誕生既源于政府推動,又附屬于政府,不是獨立于政府的市場。通過證交所公司制改造,逐漸減少政府對證交所的干預,有利于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的界線。
目前,滬深證交所被賦予一線監(jiān)管職責,包括組織和監(jiān)督證券交易,對會員進行監(jiān)管,對信披義務人進行監(jiān)管、審核、安排證券上市交易,決定證券退市等。在注冊制下,證交所還負責審核發(fā)行人的上市申請。將證交所公司化,雖有一定好處和必要,但也可能帶來一些副作用,比如證交所不愿投入監(jiān)管資源,甚至疏于自律監(jiān)管,為了取得交易收入,對一些投資者的異常交易行為可能監(jiān)管較松,暫停投資者證券賬戶交易等自律監(jiān)管措施就可能舍不得用;對發(fā)行人上市申請審核尺度也可能放松。
筆者認為,要解決上述問題,在證交所公司化改造的同時,還應有配套改革措施:
一是將證交所監(jiān)管職能部分轉移到證監(jiān)部門。比如,瑞典OM集團自1994年成立和1998年上市后,已將大部分自律監(jiān)管功能移交給了瑞典證券監(jiān)管委員會。在英國,倫敦證交所將其上市審核權轉移到英國金融服務局。若推動滬深證交所公司制改革,上述改革模式都值得參考。證交所改造成為公司,就成為被證監(jiān)部門等監(jiān)管的市場主體,理論上應與其他公司或上市公司沒有區(qū)別,應享受無差別的市場待遇,此時證交所對上市公司等監(jiān)管職能,要么轉移到證監(jiān)部門,要么證交所成立一個相對獨立的監(jiān)管機構來負責。
二是要妥善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可由政府國資委持有證交所一股“黃金股”,“黃金股”沒有普通股的投票權也沒有決策權,但對公司一些重大經營決策卻擁有“一票否決權”,政府對證交所日常經營不過多參與,但如果證交所發(fā)展方向走偏,政府可以行使“一票否決權”來糾偏。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