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4-01 15:02:32
4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實施《電動汽車充電站運營管理規范》。按照新規范,電動汽車充電站應引導燃油車不得占用充電專用泊位。人工充電服務的充電站必須配專人巡檢,巡檢頻率不低于每日一次。規范提出,公共服務領域充電站、單位內部充電站、居住區內部公用充電站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的充電站,宜選擇合適的時間對外開放,并告知入場充電車輛需具備的條件。
每經編輯 王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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