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4-08 09:00:24
每經評論員 杜恒峰
日前,證監會一次性公布了29張行政罰單,加上同日滬深交易所公布的9份自律監管罰單,罰單總計38張之多,被處罰對象包括58名個人及10家機構,這些機構當中既包括中信證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這些頭部投行,也包括五礦、國金這樣的中小券商;其中海通證券領取了3張罰單,位居第一。
雖然是同一日公布,但這些罰單發出的時間并不相同,最早的可以追溯到2020年12月下旬,最近的是2021年3月23日,這表明監管層的處罰不是“打批發”,而是一個持續的過程。筆者還注意到,“全面從嚴監管”的思路在這些罰單當中得到了明確體現——從業務類型看,罰單涉及的大部分為IPO相關事項,但也有再融資、重組、新三板、債券承銷等事項,覆蓋了投行業務的各個方面;根據錯誤大小、輕重不同,罰單也有差異,最嚴重的3人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特定時期內(3~6個月)不得擔任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業務相關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有6人被處以“暫不受理與行政許可有關文件3個月”,展現了監管的威懾力。
這些罰單列舉的具體問題,應當成為券商們仔細學習的“材料”。在列舉處罰原因時,“未勤勉盡責”是最高頻的詞,其具體表現包括“核查不充分”“未主動發表核查意見”“未通過函證、訪談核查”等,比如明冠新材兩位保代對發行人規范運作、關聯關系、固定資產等情況的核查不充分,利元亨兩位保代對發行人會計基礎、銷售收入、關聯方資金占用等情況的核查不充分。項目上市成功也并不意味著“萬事大吉”,保薦極米科技的中金公司及其兩位保代也收到了罰單,原因是:未能督促發行人按照監管要求清理相關對賭協議并履行披露義務,未主動就對賭協議是否符合相關監管要求發表專項核查意見;另外,還有4位保代因為凌云股份、永鼎股份完成再融資當年營業利潤下滑過半而被處罰。
保薦機構甚至還會出現一些低級錯誤。比如中信證券保薦的亞輝龍生物,兩位保代提交的申報材料財務數據前后不一致,披露口徑出現明顯差異,信息披露內容前后矛盾;國信證券保薦的瑞華泰,在未提交信息豁免披露申請文件的情況下,擅自對主要客戶、供應商信息不予披露。
注冊制為證券行業帶來了歷史性的發展機遇,科創板開板以來的IPO盛宴讓券商賺得盆滿缽滿。中證協數據顯示,2020年證券業實現凈利潤1575億元,同比增長近28%;上市券商當中,員工年均薪酬50萬以上的比比皆是,最高的甚至達到百萬級別,而投行業務又是券商業務條線當中薪酬最高的。在享受制度紅利的同時,證券行業也應當重新思考一直以來的“賣方”定位,無論是債還是股,“賣出去”“賣出高價”這樣單一的目標在注冊制時代已不符合市場對于券商的要求,券商必須更多地兼顧發行方和投資者雙方的利益。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曾指出,中介機構的角色,要從以前的“可批性”轉變為保證發行人的“可投性”,其含義也在于此。
今年以來,IPO難度增大,主動撤回、中止/終止審核的項目數量明顯增多。監管層已經明確表態,“對‘帶病闖關’的,將嚴肅處理,決不允許一撤了之”,未來我們可能見到更多類似的罰單。面對監管重壓和市場生態的變化,對券商而言,重新調整自身定位,摒棄“一切只為發行方服務”的固有思維,更多地為投資者服務,才能真正做到“勤勉盡責”,避免再領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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