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5-13 23:31:07
每經編輯 王曉波
據北京文旅局網站5月8日披露的一則罰單顯示,優酷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被罰款1萬元。
罰單中列出的處罰事由為: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提供含有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互聯網文化產品。該行為違反了《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一款。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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