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6-04 13:12:02
每經評論員 杜恒峰
“你好,證監會,雖然我們公司被查出7年財務造假10億元,但錯在那家子公司,是他們在造假,我們已經做了最大努力去監督他們,只是沒監督出來,我們主觀上沒有造假的故意,而且子公司我們早就賣了,賣出去的價格比我們買的價格還高,請求你們從輕、減輕,如果可以,請免除對我們的處罰。”
“你好,深交所,我們因2019年末經審計凈資產為負,且2018、2019年財務會計報告均被注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而被暫停上市,但我們積極努力搞運作,想盡辦法讓2020年的凈利潤、扣非凈利潤、凈資產都變成了正數,雖然我們無法提交保薦機構出具的恢復上市保薦書,但我們還是在此申請恢復上市,希望能獲得批準。”
上面兩段內容,出自兩家上市公司的公告,筆者對其進行了簡化并改用第一人稱進行了重新表達。第一家公司是中信國安,其因為在2009~2014年期間累計虛增利潤總額10億元以及虛假信息披露的問題,被證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第二家公司為天翔環境,其被暫停上市并面臨被摘牌退市的危機,爭取恢復上市成為該公司最緊迫的任務。
即便是最“青澀”的股民,也能知曉這兩家公司“討價還價”的結果。中信國安的申請被證監會斷然拒絕,原因是“青海中信國安財務造假行為持續時間久,性質惡劣,中信國安作為母公司未能做到有效管理”“中信國安并未主動承認其虛假記載的情況,也未糾正虛假記載的數據”。而天翔環境的申請則純屬“頭鐵”,因為按照《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要申請恢復上市,必須要有保薦機構出具的恢復上市保薦書,沒有這份文書,深交所連受理都不會受理,所以天翔環境最終還是沒能躲過退市的結局。
從這兩個案例,可以看到一個愈加清晰的信號:證券市場的監管規則已成鐵律,并且已經織成一張密不透風的大網,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上市公司在觸犯紅線之后再爭取“寬大處理”或者“亡羊補牢”已難奏效。比如天翔環境利用的“恢復上市”,是注冊制之前諸多垃圾股復活的重要手段,這為垃圾股炒作創造了豐富的想象空間,但2018年修訂后的創業板上市規則,加上了“恢復上市保薦書”這一道大鎖,想要恢復上市等同于要達到上市的嚴格要求,靠臨時抱佛腳的運作騰挪顯然不能讓企業在一年之內脫胎換骨;對中介機構和保薦人而言,出具這樣的保薦書,需要承擔極高的聲譽和經營風險,承接這類項目定然慎之又慎。中信國安同樣有自己的小算盤,其申請撤銷處罰并不是在意那60萬元罰款,其在意的是被認定違規之后面臨的投資者索賠,但在高壓打擊財務造假、推進中國版集體訴訟的大背景下,中信國安蒼白的辯解顯然也是徒勞的。
珍惜品牌聲譽,敬畏市場規則,尊重投資者利益,上市公司想要在資本市場永葆活力,什么當為什么不當為,都已載明在既有的制度條文中,紅線不可越,越過難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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