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6-08 14:30:20
◎目前,祝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相關規定,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每經記者 王帆 每經編輯 張海妮
6月8日上午,廣州市政府召開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楊炳升通報了廣州警方近日依法查處的違反疫情防控相關管理規定的案例。
5月25日下午,家住番禺區大石街北聯村的祝某前往荔灣區白鶴洞街某小區探望父母(其父母在5月30日被確定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祝某后因出現咳嗽、發熱癥狀,先后于6月2日、4日前往醫院就診,但祝某未如實告知醫生近14天內的旅居史,隱瞞曾與確診病例接觸以及到過疫情高發區的事實,后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
至6月6日祝某被采取隔離措施前,其活動軌跡已涉及番禺區大石街轄內醫院、球場等公共場所,導致部分群眾成為密切接觸者、次密切接觸者需要隔離觀察、居家隔離,引發新冠肺炎傳播嚴重危險。
楊炳升表示,祝某的行為未執行廣州市番禺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指揮部第6號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向當地村(居)委報到并接受大石鎮三人小組健康管理措施;6月2日和4日因咳嗽、發燒等癥狀前往醫院治療時,未執行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第9號通告的防疫措施,未如實填寫《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流行病學史調查問卷》,未如實告知醫生近14天內的旅居史。
目前,祝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相關規定,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此外,楊炳升還通報了散布謠言、不配合疫情檢測涉嫌襲警、擅自離開封控區的多個案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采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同時,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如果個人隱瞞行程,拒不配合流調,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阻礙衛健部門、醫療機構工作人員為預防、控制傳染病疫情依法采取檢查、隔離治療等措施的行為,公安機關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予以罰款至拘留的治安處罰,而性質嚴重,構成妨害公務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還應依《刑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法律責任。
6月7日0時至24時,廣州市新增10例境內確診病例。5月21日至6月7日24時,廣州市本輪疫情累計報告108例境內感染者,確診病例98例、無癥狀感染者10例。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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