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6-10 09:24:15
每經評論員 杜恒峰
根據人民銀行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發放貸款全面運用LPR;當年3月1日起,LPR轉換推及規模更大的存量貸款;2020年8月,LPR轉換工作順利完成。如今,LPR究竟給銀行業帶來了什么變化?
這個問題,在人民銀行6月8日發布的《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2021)》中可以找到答案。總結這份報告,LPR帶來的積極變化包括:“MLF利率-LPR-貸款利率”的市場化利率傳導機制得以形成,MLF的向下調整也帶動了市場利率下行,減輕了企業負擔,在疫情期間,這樣的變化至關重要;LPR下行,完全打破了貸款利率的隱性下限,東部和西部地區1年期以內新發放貸款低于原貸款基準利率0.9倍下限的比例均超過了30%,這是利率市場化的又一重大進展;資產端利率下行,倒逼銀行放棄已有的高息攬儲、表外負債等手段,轉而通過拉長存款期限等手段,在負債端“降利率”。
總體來看,LPR達到了政策預定的階段目標,整個實體經濟也因此受益。但在長達數十年的固定利率環境下,銀行業機構已普遍適應賺取存貸款固定利差的盈利模式,LPR想要發揮全部功能,在實踐中仍有諸多堵點待疏通。筆者認為,這需要從三方面發力。
第一,一些機構尤其是區域性小銀行,盡管貸款定價依據轉換成了LPR,但轉換的只是“面子”而非“里子”,在員工培訓、業務流程、風險控制、產品定價等環節并無實質性變化,LPR只是被當成了新的基準利率。這一矛盾在機構的內部風險定價(FTP)上得到了集中的體現,央行報告即指出,一些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尚未在FTP中嵌入LPR,成本收益核算未充分參考LPR變化趨勢。這就需要監管機構在“存量企業貸款定價基準轉換進度”這類細分指標監管上設置更為明確的標準,讓LPR落到銀行的內部定價和日常經營上,防止LPR傳導機制有名無實。
第二,去年暴發的新冠疫情太過極端,大量身負貸款的主體需要展期或者降低利息負擔,央行通過調降MLF進而帶動LPR下行,以LPR定價的貸款利率自然跟隨下行,這符合特定情況下的特殊需要。為了讓利率下行,監管機構對銀行進行了較為嚴格的考核。但在常態下,LPR在沒有強力行政干預的情況下還能否保持暢通的傳導效果?隨著紓困政策的逐步退出,這一問題仍有待觀察,尤其需要經歷一個完整的降息-加息周期的觀察,而監管政策需要在動態變化中進行適度調整。
第三,LPR還應當有調節全社會利潤分配的功能。銀行業獲得過多利潤是長期以來的一個現象,以上市公司為例,十幾家或幾十家銀行的凈利潤,可以占到幾千家上市公司利潤總和的近一半,盡管2020年銀行業讓利使得凈息差縮減,但這一占比仍高達近40%。金融本是經濟的血液,但血液自身消耗的能量太高,整個機體也就難以保持健康。LPR作為市場化的利率機制,其重要作用之一就是讓銀行業金融機構之間充分競爭,將資金以最合適的價格(即利率)分配給不同的市場主體,這樣銀行的凈資產回報率也將向社會平均水平靠攏。在特定時段,LPR是固定的,所以更重要的其實是觀察銀行貸款±基點的情況,只有減得多加得少,貸款隱形利率下限才會真正被打破,實體經濟才能真正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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