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7-29 17:33:13
每經AI快訊,有投資者在投資者互動平臺提問:董秘好,貴司廣州廠土地收儲獲得超過6億補償款,去年12月中旬取得第一筆補償款2.4億余元,根據補償合同,第二筆補償款什么時候到位?若未取得的原因是什么?如何解決未取得補償款的問題?
宏昌電子(603002.SH)7月29日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您好!公司原已披露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儲補償協議》對第二筆補償款支付約定“4.3.2 本協議簽訂生效后10個月內,乙方應當完成職工安置、租戶清退、設備搬遷、建筑物拆除和垃圾清理等土地整理工作及權屬證注銷工作。甲方在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收到符合要求的完整請款資料(包括企業請款報告和企業開具蓋章的收據)后60個工作日內,支付第4.1款約定的補償款總金額的30%給乙方(下稱第二筆補償款)…”; 公司按政府要求作業推展中,后續土地款取得,將按要求及時履行披露義務。具體請關注公司于上交所網站披露公告。謝謝關注!
(記者 易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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