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8-18 08:48:00
每經評論員 袁園
日前,銀保監會下發《關于開展互聯網保險亂象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針對互聯網保險產品管理、銷售管理、理賠管理、信息安全等亂象頻發領域,重點整治銷售誤導、強制搭售、費用虛高、違規經營和用戶信息泄露等突出問題。文件一出,引得各方關注,部分上市互聯網保險機構甚至出現了股價下跌的現象,唱衰之聲不絕于耳。
但筆者認為,有果必有因,在談專項整治工作對行業帶來的影響之前,不妨先看看近兩年互聯網保險的狀況。作為新興業態,互聯網保險依托于科技和網絡,以碎片化、小額化、個性化、便捷性為特點,迅速獲得了消費者的喜愛。數據顯示,2020年全行業總共146家保險公司經辦互聯網保險業務,全年實現保費2980億元,增長10%,占行業總保費的6%以上。
瑕瑜互見。在互聯網保險快速擴張的同時,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風險也逐漸顯露出來。
首先,互聯網保險多是借助互聯網進行營銷和管理,很多甚至要借助場景引流,為了引起消費者的興趣,往往會采用一些夸大、虛假的詞語去宣傳,誤導消費者購買。
其次,由于保險公司擁有大量完備的個人和企業信息,因此常被不法分子覬覦。與此同時,各保險公司對網絡信息安全技術方面的投入力度各異,致使互聯網保險在網絡技術安全和用戶隱私保護方面較為薄弱,互聯網保險業務存在著較大的安全風險。
第三,保險公司關注的更多是如何將產品做得更吸引眼球,獲得更多的保費,而消費者關注得更多的則是保險理賠,兩者需求的不對稱往往導致保險公司在客戶服務能力方面跟不上,消費者的購買、理賠體驗不佳。
由此可見,互聯網保險雖然給消費者帶來了便利,但也成了困擾消費者的難題和行業亂象的代表。在此情況下,我們再回到整治工作本身來看,會發現監管此舉不僅可以引導行業規范、可持續發展,還能保護消費者權益,對行業和消費者來說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因此,筆者認為,就互聯網保險整治工作來看,大可不必作悲觀解讀,從業者們也無需唱衰自己,監管行為從來都是有的放矢且目的明確。
作為從業者,除了要積極擁護監管、用心整改存在的問題外,還要多從行業、專業角度去開發設計產品、提高消費者服務水平、加強數字化信息建設等,為消費者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保險產品,同時簡化消費者網上選擇、投保、理賠流程,保護好消費者的個人信息安全。
只有這樣,互聯網保險的產品才會更加多樣化且兼具高服務和安全性,消費者對互聯網保險的認可度才會越來越高,互聯網保險的發展才會形成良性循環。要相信“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從業機構為消費者奉上更好的服務和產品,市場自然會對從業機構的努力給出相應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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