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9-02 22:59:11
每經評論員 胥帥
近日,巨人教育在其官方微信發布消息稱,巨人學校由于經營困難,秋季將無法繼續向學員提供教學服務,且學校已無法完成全部學員退費,剩余課時學員可至高思教育等機構繼續上課。
“雙減”政策令一些教培企業面臨轉型壓力,出現了一些退費難的情況。但處理退費也是政策關注的一部分,“雙減”意見已明確要求,有效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巨人教育的處理體現出了一定程度的擔當,但不是每個教培企業都會兜底。既然退不出錢,那也可以換種方式完成教學服務。多和家長協商,雙方總能達成折衷的解決辦法。不過,現實不總是像理想那樣豐滿,日前就有媒體報道了一些教培機構“跑路”案例。
教培“跑路”的案例說明退費不能光靠家長。解決退費難,監管不能缺位,特別需要做好事前監管。
實際上,“雙減”政策出來之前,教培機構退費難就屢被詬病。今年“3·15”,某大數據研究院披露了一組監測數據,去年有關教育培訓消費的輿情信息高達384.75萬條,負面輿情信息主要集中在退費困難、虛假宣傳、培訓質量和合同糾紛四個方面。在所有教育培訓消費的負面輿情中,退費困難輿情信息數量最多,占比接近六成。
教培機構退費難的根源還是預付款的商業模式。一些教培機構不顧自身的兌付能力,誘導家長提前為課時付款。個別甚至“以價換量”,打出低價課時包概念,提前鎖定更長周期的預付款。在沒有完成課程之前,家長和教培機構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契約關系。機構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沒錢兌付就應該申請破產,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剩余資產。但實際執行層面,雙方這一契約關系的權責利益、風險負擔并不匹配。家長維權難的典型是機構“人去樓空”,人都找不到,談何維權?
“跑路”機構沒有違約成本的硬約束,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大可換個地方重操舊業。在這個過程中,教培機構完成風險轉移,家長卻承擔所有成本。因此,筆者認為,要解決教培機構“退費難”,必須糾正預付款商業模式并剛性加強合同約束。
一是要縮短預付款的時間周期,防止繞開法規的“陰陽合同”。其實,早在2018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中就明確規定,培訓機構收費時段與教學安排應協調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不過,現實中部分教培機構將大合同化整為零,把一年的合同分為四份,誘導家長提前支付一年費用。有鑒于此,可規定家長和機構應簽訂統一樣式的合同并在當地教育部門備案,明文規定一定期限內未備案的合同無效,以防止損害各方權益的情況出現。
二是地方教育局等公共部門要主動介入對教培機構預付款的監管。地方教育部門可通過第三方托管、風險儲備金等方式,對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預付款管理可遵照“區塊鏈”思維,設置公共資金池,教培機構、家長和教育部門均可隨時查看資金流向。比如,截至9月1日,北京已有12區教委公布了首批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在白名單中,就有教培機構的監管銀行和銀行監管賬戶。
三是要大大抬高教培機構的“跑路”成本,在多個部門備案機構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等主體信息。疏通家長集體維權渠道,對“跑路”機構的法定代表人進行集體訴訟。
四是要允許合規的校外培訓機構對接已失去教學能力的機構,通過新的教學安排妥善處理未退費學員的課時。
總而言之,教培機構要履行轉型過程中的責任,監管部門的責任不能缺位,不能讓家長們承擔所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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