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11-20 17:46:55
每經編輯 杜宇
11月19日,浙江省溫州市永嘉縣發布通告,對35名滯留緬北拒不回國人員進行了警示。
2021年以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及政策,永嘉縣多次敦促永嘉籍滯留緬北人員盡快回國。通過政策感召和多方勸導,絕大多數滯留緬北人員都認識到偷越國(邊)境是違法犯罪行為,回到了國內。但仍有少數人員不知悔改、執迷不悟,無視政府部門的政策宣傳和大力規勸,頑固不化,拒不回國。
根據公安機關掌握的滯留緬北人員違法犯罪事實結合全縣勸返工作實際,現特對徐中文等35名仍滯留緬北拒不回國人員予以公開警示,勒令相關人員務必在2021年12月10日前回國,主動到公安機關報到,否則采取以下懲戒措施:
一、凍結戶籍。對上述人員凍結戶口,停止戶籍業務及相關業務辦理。
二、凍結出入境證件。對上述人員凍結護照、邊境通行證等證件,并納入限制出境人員名單。
三、暫停通信及銀行業務。對上述人員名下所有銀行卡、手機卡等業務予以暫停,并納入懲戒人員名單;提請運營商封停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賬號,對其有資金往來的賬戶嚴格審核。
四、暫停政策補助。暫停現有對上述人員本人及直系親屬發放的政策補助,并暫停納入發放政策性優惠補貼(助)范圍。
五、從嚴政審。對上述人員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員入學、入團、入黨、參軍、考錄公務員、考聘事業單位、就業等政治審查嚴格把關,原則上不予通過。
2021年12月10日前,凡主動回國并到戶籍地派出所報到、投案者,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較輕的,可依法免予處罰。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100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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