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11-30 22:35:02
◎在完善平臺和從業人員利益分配機制方面,《意見》要求各地相關部門督促網約車平臺企業向駕駛員和乘客等相關方公告計價規則、收入分配規則,每次訂單完成后應明確告知駕駛員本次抽成比例,保障駕駛員知情權和監督權。
每經編輯 陳旭
11月30日,交通運輸部、中宣部等八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保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保障網約車駕駛員獲得合理勞動報酬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在11月30日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劉鵬飛對上述《意見》進行了回應。
他表示,今年以來,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多次聯合約談有關平臺公司,要求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報酬、休息等權益。針對利益分配機制、勞動報酬合理水平、休息權利等問題,《意見》也作出了相關規定。
此前媒體多次關注,有個別網約車平臺存在抽成比例過高等現象。在完善平臺和從業人員利益分配機制方面,《意見》要求各地相關部門督促網約車平臺企業向駕駛員和乘客等相關方公告計價規則、收入分配規則,每次訂單完成后應明確告知駕駛員本次抽成比例,保障駕駛員知情權和監督權。
同時,督促網約車平臺公司加強與有關方面的溝通協商,合規確定抽成比例,并公開發布。督促網約車平臺企業在確定和調整計價規則、收入分配規則等經營策略前,公開征求從業人員代表及工會組織、行業協會的意見,并提前一個月向社會公布。
在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報酬權利方面,《意見》要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工會組織、行業協會持續跟蹤行業運營情況及從業人員收入水平,并適時公開發布,引導駕駛員形成合理收入預期。
同時,為保證勞動者的基本收入,《意見》提出綜合考慮工作性質、勞動強度及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等因素,網約車平臺企業與有關方面協商確定駕駛員勞動報酬計算規則和標準,并向社會公布。“督促網約車平臺企業支付給駕駛員的勞動報酬不能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在保障從業人員休息權利方面,《意見》要求科學確定網約車駕駛員工作時長和勞動強度,保障駕駛員獲得足夠的休息時間,確保安全運營。督促網約車平臺企業應持續優化派單機制,提高車輛運營效率,不能以沖單獎勵等方式誘使駕駛員提供超時服務。
封面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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