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0 18:07:33
每經AI快訊,12月20日,中信證券“中信證券研究”公眾號發布了互聯互通新規相關解讀文章。2021年12月17日,證監會就修改《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若干規定》公開征求意見。《規定》提出,將第十三條第一款修訂為“投資者依法享有通過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買入的股票的權益。滬深股通投資者不包括內地投資者”。
文章認為,北向陸股通不再允許內地身份投資者參與;三種投資者的交易受影響較大;對北向交易資金面影響不大,對違規交易起到震懾作用;資本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不受影響,對在港經紀商業務影響甚微。
風險因素:資本市場開放進度不及預期,A股成交額大幅下滑。
(記者 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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