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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長城被圈進化工廠、煙氣顆粒物排放濃度超標40倍……每經記者直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寧夏鹽池工業園無序擴張

每日經濟新聞 2022-01-13 09:12:20

每經記者 張懷水    每經編輯 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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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明長城,竟然被爐渣庫、甲醇儲罐包圍,甚至有400米直接被圈進了廠區范圍內——如此令人震驚的場景,竟出現在寧夏吳忠市鹽池工業園區內。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明確要求,嚴格古長城保護和修復措施,推動重點長城節點保護。

實際上,明長城—鹽池段早在2013年就被國務院核定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到2020年11月,其中的頭道邊段又被確定為第一批國家級長城重要點段。

2021年12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跟隨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寧夏回族自治區。督察發現,吳忠市鹽池縣工業園區無序發展,威脅古長城安全,違法排污多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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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組成員進入寧魯石化公司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張懷水 攝

在鹽池縣工業園區內,督察組發現,明長城頭道邊段緊鄰鹽池工業園寧夏寧魯石化公司,其中有近400米位于廠區內,該公司兩座甲醇儲罐距離明長城不足20米。

“明長城的保護紅線是多少米?周圍的甲醇儲罐是什么時候興建的?”

面對督察組的詢問,地方園區管委會負責人回應“是歷史遺留問題”。

這真的只是歷史遺留問題嗎?鹽池工業園始建于2003年,2006年被批準為自治區級開發區。在十余年的規劃發展中,鹽池工業園并沒有嚴格貫徹國家印發的《關于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在園區規劃、文物保護、履行主體責任方面存在缺失,對園區企業的監管更是模棱兩可。

值得注意的是,鹽池工業園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遠不止這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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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米明長城被圈進化工企業

保護紅線范圍內建筑物多達16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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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池素有“中國露天長城博物館”的美譽,全縣境內共有長城四道,其中隋長城一道,明長城三道,而頭道邊段便是三道明長城之一。

頭道邊段長城為黃土夯筑,歷經多年風雨侵蝕、自然風化和人為破壞,大多已經成為斷壁殘垣,逶迤蜿延。在鹽池廣袤的地域,頭道邊段長城淋漓盡致地展現了厚重的邊塞文化。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提出要系統保護黃河文化遺產,對瀕危遺產遺跡遺存實施搶救性保護,嚴格古長城保護和修復措施,推動重點長城節點保護。

《綱要》明確,規劃范圍為黃河干支流流經的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內蒙古、山西、陜西、河南、山東9省區相關縣級行政區,國土面積約130萬平方公里。《綱要》對黃河流域的戰略定位是大江大河治理的重要標桿、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屏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實驗區、中華文化保護傳承弘揚的重要承載區。

2021年12月9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寧夏寧魯石化有限公司進行現場督察時發現,寧夏寧魯石化公司緊鄰頭道邊段明長城,甚至有400米就在廠區范圍內。長期以來,該公司不僅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古長城,反而不斷在保護范圍內搞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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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后,寧魯石化公司在明長城保護范圍違法新建爐渣庫、甲醇儲罐等工程

圖片來源:生態環境部

鹽池縣文旅局有關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2013年之前,鹽池縣域內的明長城還不是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當時的文物保護紅線是30米。2013年以后升級為國家級文物,文物保護紅線范圍是50米。“也就是明長城主體50米范圍內,不能有其他建筑物。”

記者隨后通過園區管委會出具的“寧魯石化有限公司與長城距離50米之內建(構)筑物統計表”查詢到,該公司在明長城50米保護紅線范圍內的建筑物竟然多達16處。長城南側和長城北側分別各有8處,包括煙囪、渣場、甲醇罐、庫房、污水外送泵、通勤車庫、消防車庫、舊鍋爐房等。

201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將明長城墻體兩側50米確定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同年編制的鹽池工業園總體規劃環評中也提到,禁止在明長城兩側100米范圍內建設建(構)筑物。

在明令禁止的情況下,2014年之后,寧魯石化有限公司仍然在明長城保護范圍內違法新建爐渣庫、甲醇儲罐等工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在《寧夏鹽池工業園區總體規劃(2018-2025)》(以下簡稱《總規》)中發現,《總規》對明長城保護規劃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保護范圍一欄規定:“保護規劃涉及古長城(明長城)的墻體、城堡、關隘、烽火臺、敵樓等,以及古長城兩側各100米范圍。”

根據鹽池縣人民政府提供的材料,寧夏寧魯石化有限公司創建于1998年,企業資產達19億元,就業員工1000余名,為自治區60戶龍頭企業和鹽池縣重點骨干企業,2020年完成工業總產值19億元,繳納稅費1億元。該企業先后獲得“全區質量管理先進企業”“寧夏黃河善谷貢獻獎”等榮譽稱號,不過諷刺的是,企業還獲得過“環境友好工程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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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脫硝設施形同虛設

督察組進廠前十分鐘“臨時抱佛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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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文物保護不到位以外,鹽池工業園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履行責任主體不到位的情況,園區內企業違法排污現象時有發生。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官網介紹,寧夏鹽池工業園園區規劃面積1298公頃,由3個區塊組成。區塊一位于縣城東側,重點發展油氣化工下游產業和特色農副產品加工產業;區塊二位于高沙窩鎮,毗鄰寧東能源化工基地,重點發展煤化工和油氣化工下游融合產業;區塊三位于青山鄉,重點發展石膏精深加工產業。園區限制發展煤炭開采、電力、水泥熟料、冶金、有色產業。

園區先后培育建設了寧魯石化、深燃眾源、金裕海化工、天利豐能源、佳能創科化工、鑫海食品、永泰石膏等企業,基本形成了油氣化工和煤化工、農副產品加工、石膏深加工為主導,相關聯產業為配套的產業發展格局,累計入園企業146家。

鹽池工業園區的產業類型,決定了其污染防治壓力極大,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跟隨督察組對園區內企業進行督察時卻發現,部分企業在污染防治方面卻存在僥幸心理,甚至存在有意應付督察的行為。

2021年12月8日下午,督察組來到寧夏蘇滬新材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督察。據企業負責人介紹,作為一家生產醋酸衍生產品的新材料企業,該公司2019年投產,2021年4月建成試生產。截至目前,公司的環評、排污許可、節能審查均已完成,但水資源論證還沒有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廠區發現,該公司無論是辦公區還是生產設備看上去均比較新,公司制定了三期工程計劃,截至目前一期工程上了設備,二期土建完成,三期還沒有施工。

“氮氧化物監測數據為什么不正常?”面對督察組工作人員的詢問,該企業負責人表示,企業剛剛投產試運營,監測設備還在調試中。

“企業自建廢液焚燒爐脫硝設備是否正常?排放是否達標?”對于督察組的疑問,企業負責人回應表示,脫硝設施日常正常運行,每日需要添加兩袋尿素,當天已經打開兩袋用于脫硝處理,剩下兩袋打算第二天備用。

脫硝設施每天需要兩袋尿素,但現場卻只留有一天的備用量,為何備用量如此之少?督察組工作人員帶著疑問來到物料倉庫尋找線索。

但庫房保管員表示,脫硝設施工人上一次領取尿素是在9月,共領4袋,此后近3個月再未領取過尿素。

督察人員隨后返回辦公區要求查看相關臺賬,負責臺賬記錄的公司工作人員竟稱“沒有臺賬”。幾經較量,公司方才將臺賬提供給督察組工作人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除了9月份從庫房領取過4袋尿素后,此后近3個月時間里,無任何領取尿素的記載。更加蹊蹺的是,在臺賬最后一頁記載:“12月8日14:50添加2袋尿素”。而督察組成員正是在當天下午15:00時許進入廠區。

事實逐漸清晰。該企業負責人不得不承認,企業之前廢液焚燒爐煙氣脫硝設施長期不運行,直到督察組進廠檢查前,才匆忙投加尿素開始運行。

記者了解到,硝主要是我們平常所說的氮氧化物,人為活動排放的氮氧化物大部分來自化石燃料的燃燒過程。氮氧化物對環境的損害作用極大,它既是形成酸雨的主要物質之一,也是形成大氣中光化學煙霧的重要物質,還是造成臭氧污染的一個重要前體物。

而脫硝,就是燃燒煙氣中去除氮氧化物的過程,在高溫燃燒條件下,氮氧化物主要以一氧化氮的形式存在,最初排放的氮氧化物中一氧化氮約占95%,如果能將其用脫硝的手段處理掉,就可大大減少氮氧化物的排放。

企業脫硝設施形同虛設,而且在督察組面前消極應對、試圖隱瞞,而園區方面的監管顯然也沒有盡到職責。督察指出,鹽池縣落實工業園區整合優化要求不到位,對園區無序發展、違法排污多發等問題監管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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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企業煙氣顆粒物排放超標40倍

管委會稱園區沒有執法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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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跟隨督察組在調查中發現,鹽池工業園區主導的產業類型包括油氣化工下游、煤化工下游、石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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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內的企業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張懷水 攝

比如園區內的青山功能區,重點發展石膏開采及加工產業。記者隨督察組進入園區后,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一排排高聳矗立的煙囪,空氣中能明顯聞到廢氣排放后殘留的化工氣味,原本湛藍的天空似乎被遮上一層灰蒙蒙的“幕布”。

督察組在實地督察過程中發現,鹽池工業園青山區塊未建設集中供熱供氣等基礎設施,十余臺石膏加工企業的燃煤小鍋爐污染嚴重。鹽池縣廣源礦業有限公司燃煤鍋爐除塵效果差,煙氣顆粒物排放濃度達3257毫克/立方米,超《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4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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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內企業的煙囪正在排放氣體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張懷水 攝

此外,寧夏寧鄂石膏有限公司、鹽池縣銀石石膏建材有限公司煙氣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不到位,大氣污染嚴重,寧鄂公司回轉窯煙氣顆粒物和銀石公司復合管式煅燒窯煙氣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分別為1324毫克/立方米和2081毫克/立方米,分別超《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近6倍和2倍。

此前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全國清潔生產推行方案》指出,要加大清潔能源推廣應用,提高工業領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對以煤炭、石油焦、重油、渣油、蘭炭等為燃料的工業爐窯、自備燃煤電廠及燃煤鍋爐,積極推進清潔低碳能源、工業余熱等替代。因地制宜推行熱電聯產“一區一熱源”等園區集中供能模式,替代小散工業燃煤鍋爐,減少煤炭用量,實現大氣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源頭削減。

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跟隨督察組在督察過程中發現,鹽池工業園并沒有落實國家對工業園區提出的“一區一熱源”的要求,截至目前,園區內仍然存在不同蒸噸的燃煤鍋爐21臺,涉及15家企業。

更值得關注的是,根據園區管委會提供的數據,包括青山功能區所在的區塊合計有6臺燃煤鍋爐,涉及6家企業,均沒有安裝在線監測,也沒有驗收聯網。這意味著,企業煙氣顆粒物排放濃度是否超標缺乏有效的監測和監管措施。

“鹽池工業園合計有140余家企業,化工企業占比較高,平時如何加強排放監測,減少企業超排現象?”

當地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回答《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疑問時表示,首先是企業自主申報。其次,執法部門定期展開“雙隨機”檢查,依托三方檢測公司檢測企業是否存在超排現象。“對于被納入全區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企業,才會要求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并聯網。”

鹽池工業園區管委會一名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由于管委會的職能屬性,園區沒有執法權限,環保管理缺少強制性處罰措施,現場執法需要與生態環境部門溝通協調,一定程度上造成環保執法當場處置難、執法周期長等困難。

不過,執法難不能成為容許企業違法排污的借口,相關職能部門在監管方面的缺位是顯而易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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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無序發展

超限新增區塊對草原生態破壞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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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督察發現的上述問題以外,鹽池工業園在長期規劃發展過程中并未按照國家要求嚴格落實每個開發區原則上不超過3個區塊的要求,也引起了督察組的高度關注。

“鹽池工業園究竟有幾個片區?每個片區的產業定位是怎樣的?”督察組向園區方拋出了這個問題。

工業園區是經濟發展的主戰場,是項目建設的主陣地,如何根據當地實際對園區進行整合優化,解決園區“多、小、散”的問題,優化資源配置、合理布局產業,成為實現區域高質量發展的必答之題。

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現場發現,鹽池工業園內“多、小、散”的問題仍然突出,不同片區之間間隔較遠,從一個片區驅車前往另一個片區往往需要1個小時以上的車程。而且不同片區之間企業分布數量非常不平衡,比如高沙窩寶塔區有50余家企業,而大水坑區塊僅有幾家企業。

根據園區管委會提供的“寧夏鹽池工業園區區位示意圖”,園區一共分為縣城一期區塊、縣城二期區塊、寶塔區塊、高沙窩北區塊、青山區塊、大水坑區塊,合計6個區塊。

比如2020年新建的大水坑區塊與青山區塊同屬石膏加工產業,該區塊增加面積約53公頃,產業的擴張增加了附近地區石膏礦露天開采規模。

實際上早在2017年,國家印發的《關于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就明確提出要求,要穩步有序推進開發區設立、擴區和升級工作,限制開發區域原則上不得建設開發區。

201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開發區整合優化和改革創新實施方案》明確,按照“一縣一區,每個開發區原則上不超過3個區塊”的要求,整合相鄰、相近的開發區,推進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

但鹽池工業園不僅優化整合不到位,而且存在產業定位不清晰、無序發展的現象。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2021年12月29日的通報中指出,鹽池縣屬黃土高原丘陵溝壑水土保持生態功能區,是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中明確的限制開發的重要生態功能區。

鹽池工業園在整合優化過程中,不僅未落實重要生態功能區限制開發和自治區“每個開發區原則上不超過3個區塊”的要求,而且在保留原有5個區塊同時,2020年又新建一個區塊,導致石膏加工產業的擴張增加了附近地區石膏礦露天開采規模,對當地草原生態系統的破壞加大。

督察發布的通報還強調,鹽池工業園同一開發區不同區塊之間最遠距離46公里,不符合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和自治區整合優化形成集聚集約發展格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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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手記丨工業園是經濟發展重要陣地 但不是環境污染“避風港”

在我國,工業園區作為區域經濟發展的主陣地,如雨后春筍般興起,在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培育經濟新業態新模式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然而,部分工業園在高質量發展過程中卻出現了“荒腔走板”的現象,不僅整合優化敷衍潦草,而且對園區企業的污染行為視而不見,甚至包庇縱容。

2021年12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跟隨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寧夏回族自治區。在鹽池工業園區內,化工企業竟然在明長城保護范圍內大肆搞建設,采礦企業煙氣顆粒物濃度排放超標數十倍,卻沒有安裝在線監測。

遺憾的是,這些讓人觸目驚心的現象,長期以來并未引起當地監管部門的重視。我們應當反思,如何協調區域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對于化工企業占比較高的園區,又該如何通過技術改良實現對污染的大幅降低。

盡管園區承擔地方招商引資和經濟發展的重要職能,但依然要堅守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道路,不能讓園區成為環境污染的“避風港”。

記者:張懷水

編輯:陳旭

視頻:朱星運

視覺:劉青彥

排版:陳旭 王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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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明長城,竟然被爐渣庫、甲醇儲罐包圍,甚至有400米直接被圈進了廠區范圍內——如此令人震驚的場景,竟出現在寧夏吳忠市鹽池工業園區內。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明確要求,嚴格古長城保護和修復措施,推動重點長城節點保護。 實際上,明長城—鹽池段早在2013年就被國務院核定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到2020年11月,其中的頭道邊段又被確定為第一批國家級長城重要點段。 2021年12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跟隨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寧夏回族自治區。督察發現,吳忠市鹽池縣工業園區無序發展,威脅古長城安全,違法排污多發。 督察組成員進入寧魯石化公司圖片來源:每經記者張懷水攝 在鹽池縣工業園區內,督察組發現,明長城頭道邊段緊鄰鹽池工業園寧夏寧魯石化公司,其中有近400米位于廠區內,該公司兩座甲醇儲罐距離明長城不足20米。 “明長城的保護紅線是多少米?周圍的甲醇儲罐是什么時候興建的?” 面對督察組的詢問,地方園區管委會負責人回應“是歷史遺留問題”。 這真的只是歷史遺留問題嗎?鹽池工業園始建于2003年,2006年被批準為自治區級開發區。在十余年的規劃發展中,鹽池工業園并沒有嚴格貫徹國家印發的《關于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在園區規劃、文物保護、履行主體責任方面存在缺失,對園區企業的監管更是模棱兩可。 值得注意的是,鹽池工業園存在的生態環境問題遠不止這一個。 400米明長城被圈進化工企業 保護紅線范圍內建筑物多達16處 鹽池素有“中國露天長城博物館”的美譽,全縣境內共有長城四道,其中隋長城一道,明長城三道,而頭道邊段便是三道明長城之一。 頭道邊段長城為黃土夯筑,歷經多年風雨侵蝕、自然風化和人為破壞,大多已經成為斷壁殘垣,逶迤蜿延。在鹽池廣袤的地域,頭道邊段長城淋漓盡致地展現了厚重的邊塞文化。 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提出要系統保護黃河文化遺產,對瀕危遺產遺跡遺存實施搶救性保護,嚴格古長城保護和修復措施,推動重點長城節點保護。 《綱要》明確,規劃范圍為黃河干支流流經的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內蒙古、山西、陜西、河南、山東9省區相關縣級行政區,國土面積約130萬平方公里。《綱要》對黃河流域的戰略定位是大江大河治理的重要標桿、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屏障、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實驗區、中華文化保護傳承弘揚的重要承載區。 2021年12月9日,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寧夏寧魯石化有限公司進行現場督察時發現,寧夏寧魯石化公司緊鄰頭道邊段明長城,甚至有400米就在廠區范圍內。長期以來,該公司不僅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古長城,反而不斷在保護范圍內搞建設。 2014年后,寧魯石化公司在明長城保護范圍違法新建爐渣庫、甲醇儲罐等工程 圖片來源:生態環境部 鹽池縣文旅局有關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2013年之前,鹽池縣域內的明長城還不是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當時的文物保護紅線是30米。2013年以后升級為國家級文物,文物保護紅線范圍是50米。“也就是明長城主體50米范圍內,不能有其他建筑物。” 記者隨后通過園區管委會出具的“寧魯石化有限公司與長城距離50米之內建(構)筑物統計表”查詢到,該公司在明長城50米保護紅線范圍內的建筑物竟然多達16處。長城南側和長城北側分別各有8處,包括煙囪、渣場、甲醇罐、庫房、污水外送泵、通勤車庫、消防車庫、舊鍋爐房等。 2014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將明長城墻體兩側50米確定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同年編制的鹽池工業園總體規劃環評中也提到,禁止在明長城兩側100米范圍內建設建(構)筑物。 在明令禁止的情況下,2014年之后,寧魯石化有限公司仍然在明長城保護范圍內違法新建爐渣庫、甲醇儲罐等工程。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在《寧夏鹽池工業園區總體規劃(2018-2025)》(以下簡稱《總規》)中發現,《總規》對明長城保護規劃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保護范圍一欄規定:“保護規劃涉及古長城(明長城)的墻體、城堡、關隘、烽火臺、敵樓等,以及古長城兩側各100米范圍。” 根據鹽池縣人民政府提供的材料,寧夏寧魯石化有限公司創建于1998年,企業資產達19億元,就業員工1000余名,為自治區60戶龍頭企業和鹽池縣重點骨干企業,2020年完成工業總產值19億元,繳納稅費1億元。該企業先后獲得“全區質量管理先進企業”“寧夏黃河善谷貢獻獎”等榮譽稱號,不過諷刺的是,企業還獲得過“環境友好工程獎”。 企業脫硝設施形同虛設 督察組進廠前十分鐘“臨時抱佛腳” 除了文物保護不到位以外,鹽池工業園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履行責任主體不到位的情況,園區內企業違法排污現象時有發生。 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官網介紹,寧夏鹽池工業園園區規劃面積1298公頃,由3個區塊組成。區塊一位于縣城東側,重點發展油氣化工下游產業和特色農副產品加工產業;區塊二位于高沙窩鎮,毗鄰寧東能源化工基地,重點發展煤化工和油氣化工下游融合產業;區塊三位于青山鄉,重點發展石膏精深加工產業。園區限制發展煤炭開采、電力、水泥熟料、冶金、有色產業。 園區先后培育建設了寧魯石化、深燃眾源、金裕海化工、天利豐能源、佳能創科化工、鑫海食品、永泰石膏等企業,基本形成了油氣化工和煤化工、農副產品加工、石膏深加工為主導,相關聯產業為配套的產業發展格局,累計入園企業146家。 鹽池工業園區的產業類型,決定了其污染防治壓力極大,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跟隨督察組對園區內企業進行督察時卻發現,部分企業在污染防治方面卻存在僥幸心理,甚至存在有意應付督察的行為。 2021年12月8日下午,督察組來到寧夏蘇滬新材料有限公司進行現場督察。據企業負責人介紹,作為一家生產醋酸衍生產品的新材料企業,該公司2019年投產,2021年4月建成試生產。截至目前,公司的環評、排污許可、節能審查均已完成,但水資源論證還沒有做。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廠區發現,該公司無論是辦公區還是生產設備看上去均比較新,公司制定了三期工程計劃,截至目前一期工程上了設備,二期土建完成,三期還沒有施工。 “氮氧化物監測數據為什么不正常?”面對督察組工作人員的詢問,該企業負責人表示,企業剛剛投產試運營,監測設備還在調試中。 “企業自建廢液焚燒爐脫硝設備是否正常?排放是否達標?”對于督察組的疑問,企業負責人回應表示,脫硝設施日常正常運行,每日需要添加兩袋尿素,當天已經打開兩袋用于脫硝處理,剩下兩袋打算第二天備用。 脫硝設施每天需要兩袋尿素,但現場卻只留有一天的備用量,為何備用量如此之少?督察組工作人員帶著疑問來到物料倉庫尋找線索。 但庫房保管員表示,脫硝設施工人上一次領取尿素是在9月,共領4袋,此后近3個月再未領取過尿素。 督察人員隨后返回辦公區要求查看相關臺賬,負責臺賬記錄的公司工作人員竟稱“沒有臺賬”。幾經較量,公司方才將臺賬提供給督察組工作人員。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現場看到,除了9月份從庫房領取過4袋尿素后,此后近3個月時間里,無任何領取尿素的記載。更加蹊蹺的是,在臺賬最后一頁記載:“12月8日14:50添加2袋尿素”。而督察組成員正是在當天下午15:00時許進入廠區。 事實逐漸清晰。該企業負責人不得不承認,企業之前廢液焚燒爐煙氣脫硝設施長期不運行,直到督察組進廠檢查前,才匆忙投加尿素開始運行。 記者了解到,硝主要是我們平常所說的氮氧化物,人為活動排放的氮氧化物大部分來自化石燃料的燃燒過程。氮氧化物對環境的損害作用極大,它既是形成酸雨的主要物質之一,也是形成大氣中光化學煙霧的重要物質,還是造成臭氧污染的一個重要前體物。 而脫硝,就是燃燒煙氣中去除氮氧化物的過程,在高溫燃燒條件下,氮氧化物主要以一氧化氮的形式存在,最初排放的氮氧化物中一氧化氮約占95%,如果能將其用脫硝的手段處理掉,就可大大減少氮氧化物的排放。 企業脫硝設施形同虛設,而且在督察組面前消極應對、試圖隱瞞,而園區方面的監管顯然也沒有盡到職責。督察指出,鹽池縣落實工業園區整合優化要求不到位,對園區無序發展、違法排污多發等問題監管不力。 有企業煙氣顆粒物排放超標40倍 管委會稱園區沒有執法權限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跟隨督察組在調查中發現,鹽池工業園區主導的產業類型包括油氣化工下游、煤化工下游、石膏等。 園區內的企業圖片來源:每經記者張懷水攝 比如園區內的青山功能區,重點發展石膏開采及加工產業。記者隨督察組進入園區后,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一排排高聳矗立的煙囪,空氣中能明顯聞到廢氣排放后殘留的化工氣味,原本湛藍的天空似乎被遮上一層灰蒙蒙的“幕布”。 督察組在實地督察過程中發現,鹽池工業園青山區塊未建設集中供熱供氣等基礎設施,十余臺石膏加工企業的燃煤小鍋爐污染嚴重。鹽池縣廣源礦業有限公司燃煤鍋爐除塵效果差,煙氣顆粒物排放濃度達3257毫克/立方米,超《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40倍。 園區內企業的煙囪正在排放氣體圖片來源:每經記者張懷水攝 此外,寧夏寧鄂石膏有限公司、鹽池縣銀石石膏建材有限公司煙氣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管理不到位,大氣污染嚴重,寧鄂公司回轉窯煙氣顆粒物和銀石公司復合管式煅燒窯煙氣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分別為1324毫克/立方米和2081毫克/立方米,分別超《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近6倍和2倍。 此前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等聯合印發的《“十四五”全國清潔生產推行方案》指出,要加大清潔能源推廣應用,提高工業領域非化石能源利用比重。對以煤炭、石油焦、重油、渣油、蘭炭等為燃料的工業爐窯、自備燃煤電廠及燃煤鍋爐,積極推進清潔低碳能源、工業余熱等替代。因地制宜推行熱電聯產“一區一熱源”等園區集中供能模式,替代小散工業燃煤鍋爐,減少煤炭用量,實現大氣污染和二氧化碳排放源頭削減。 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跟隨督察組在督察過程中發現,鹽池工業園并沒有落實國家對工業園區提出的“一區一熱源”的要求,截至目前,園區內仍然存在不同蒸噸的燃煤鍋爐21臺,涉及15家企業。 更值得關注的是,根據園區管委會提供的數據,包括青山功能區所在的區塊合計有6臺燃煤鍋爐,涉及6家企業,均沒有安裝在線監測,也沒有驗收聯網。這意味著,企業煙氣顆粒物排放濃度是否超標缺乏有效的監測和監管措施。 “鹽池工業園合計有140余家企業,化工企業占比較高,平時如何加強排放監測,減少企業超排現象?” 當地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回答《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疑問時表示,首先是企業自主申報。其次,執法部門定期展開“雙隨機”檢查,依托三方檢測公司檢測企業是否存在超排現象。“對于被納入全區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企業,才會要求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并聯網。” 鹽池工業園區管委會一名負責人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由于管委會的職能屬性,園區沒有執法權限,環保管理缺少強制性處罰措施,現場執法需要與生態環境部門溝通協調,一定程度上造成環保執法當場處置難、執法周期長等困難。 不過,執法難不能成為容許企業違法排污的借口,相關職能部門在監管方面的缺位是顯而易見的。 園區無序發展 超限新增區塊對草原生態破壞加大 除了督察發現的上述問題以外,鹽池工業園在長期規劃發展過程中并未按照國家要求嚴格落實每個開發區原則上不超過3個區塊的要求,也引起了督察組的高度關注。 “鹽池工業園究竟有幾個片區?每個片區的產業定位是怎樣的?”督察組向園區方拋出了這個問題。 工業園區是經濟發展的主戰場,是項目建設的主陣地,如何根據當地實際對園區進行整合優化,解決園區“多、小、散”的問題,優化資源配置、合理布局產業,成為實現區域高質量發展的必答之題。 然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現場發現,鹽池工業園內“多、小、散”的問題仍然突出,不同片區之間間隔較遠,從一個片區驅車前往另一個片區往往需要1個小時以上的車程。而且不同片區之間企業分布數量非常不平衡,比如高沙窩寶塔區有50余家企業,而大水坑區塊僅有幾家企業。 根據園區管委會提供的“寧夏鹽池工業園區區位示意圖”,園區一共分為縣城一期區塊、縣城二期區塊、寶塔區塊、高沙窩北區塊、青山區塊、大水坑區塊,合計6個區塊。 比如2020年新建的大水坑區塊與青山區塊同屬石膏加工產業,該區塊增加面積約53公頃,產業的擴張增加了附近地區石膏礦露天開采規模。 實際上早在2017年,國家印發的《關于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就明確提出要求,要穩步有序推進開發區設立、擴區和升級工作,限制開發區域原則上不得建設開發區。 201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開發區整合優化和改革創新實施方案》明確,按照“一縣一區,每個開發區原則上不超過3個區塊”的要求,整合相鄰、相近的開發區,推進轉型升級,促進高質量發展。 但鹽池工業園不僅優化整合不到位,而且存在產業定位不清晰、無序發展的現象。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在2021年12月29日的通報中指出,鹽池縣屬黃土高原丘陵溝壑水土保持生態功能區,是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中明確的限制開發的重要生態功能區。 鹽池工業園在整合優化過程中,不僅未落實重要生態功能區限制開發和自治區“每個開發區原則上不超過3個區塊”的要求,而且在保留原有5個區塊同時,2020年又新建一個區塊,導致石膏加工產業的擴張增加了附近地區石膏礦露天開采規模,對當地草原生態系統的破壞加大。 督察發布的通報還強調,鹽池工業園同一開發區不同區塊之間最遠距離46公里,不符合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和自治區整合優化形成集聚集約發展格局的要求。 記者手記丨工業園是經濟發展重要陣地但不是環境污染“避風港” 在我國,工業園區作為區域經濟發展的主陣地,如雨后春筍般興起,在推動地方經濟發展、培育經濟新業態新模式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然而,部分工業園在高質量發展過程中卻出現了“荒腔走板”的現象,不僅整合優化敷衍潦草,而且對園區企業的污染行為視而不見,甚至包庇縱容。 2021年12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跟隨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寧夏回族自治區。在鹽池工業園區內,化工企業竟然在明長城保護范圍內大肆搞建設,采礦企業煙氣顆粒物濃度排放超標數十倍,卻沒有安裝在線監測。 遺憾的是,這些讓人觸目驚心的現象,長期以來并未引起當地監管部門的重視。我們應當反思,如何協調區域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關系,對于化工企業占比較高的園區,又該如何通過技術改良實現對污染的大幅降低。 盡管園區承擔地方招商引資和經濟發展的重要職能,但依然要堅守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道路,不能讓園區成為環境污染的“避風港”。 記者:張懷水 編輯:陳旭 視頻:朱星運 視覺:劉青彥 排版:陳旭王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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