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3-16 23:34:43
每經記者 宋思艱 每經編輯 陳俊杰
今日(3月16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股轉公司)公布了三份警示函,均與新三板創新層掛牌企業中大股份(835483.NQ)有關。
股轉公司表示,經查明,中大股份在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精選層掛牌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事實:部分與關聯方的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未披露;問詢回復披露不準確。對于問詢回復披露不準確這一事項,股轉公司表示,中大股份在回復股轉公司第一輪審查問詢、第二輪審查問詢,第一次專項問詢和第三次專項問詢時均稱,中大股份不存在將銀行貸款資金轉移到實際控制人控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行為。問詢回復與事實不符。
股轉公司認為,中大股份公司董事長彭國祿、董事會秘書黃云、時任財務總監楊俊平未能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對中大股份的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對中大股份、彭國祿、黃云、楊俊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因未審慎核查中大股份與關聯方的資金往來、未審慎核查公司貸款資金流向房地產領域的情況,股轉公司對安信證券項目負責人、中大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精選層掛牌的簽字保薦代表人季宏宇、陳飛燕出具警示函。
因對中大股份關聯方資金往來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審慎核查公司貸款資金流向房地產領域的情況,股轉公司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會計師、中大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精選層掛牌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劉國輝、崔明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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