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3-22 19:09:54
◎深圳證監局公布今年第二期《證券期貨機構監管通訊》,對在2021年和近期暴露出的有關機構違規、風控不到位的情況進行總結和通報。
◎深圳證監局表示,各公司應不斷夯實受托責任,加強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健全制度機制并有效執行,保障各項業務合法合規運作。
每經記者 任飛 每經編輯 葉峰
3月22日,深圳證監局公布今年第二期《證券期貨機構監管通訊》,對在2021年和近期暴露出的有關機構違規、風控不到位的情況進行總結和通報,涉及證券投資咨詢、基金銷售、持牌資管等機構。其中,部分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因自媒體宣傳展業不規范等問題被采取監管措施;部分基金銷售機構因不符合持續展業條件、合規風控管理不到位等被采取監管措施;部分持牌資管機構因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薄弱等問題被采取監管措施。
2家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被責令改正
本次《證券期貨機構監管通訊》通報的案例涉及三類性質機構,其中,部分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因自媒體宣傳展業不規范等問題被采取監管措施。
相關問題的查出是深圳證監局在2021年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現場檢查中發現的,深圳證監局發現,轄區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合規水平有所提升,風險持續收斂,但部分機構自媒體宣傳展業不規范情況較為突出。
具體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自媒體賬號的直播內容缺乏事中管控;二是未就微信公眾號下方留言內容進行審慎管理;三是未就對外發布的營銷素材建立可留痕的合規審核機制;四是公司部分營銷自媒體賬號存在未注明投顧人員姓名和資格編號、免責條款不完備等情況。
據悉,已有2家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已被深圳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深圳證監局呼吁各公司應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加強合規管理,健全內部控制,勤勉、審慎地為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
截至2022年1月31日,深圳轄內已被深圳證監局收錄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共有20家。從往期收集的有關針對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的投訴問題來看,常見于虛假宣傳、客戶服務、從業人員問題和規范經營等相關問題。
個別基金銷售機構暫停相關業務六個月
有關部分基金銷售機構的不合規問題,深圳證監局也在本次《證券期貨機構監管通訊》中進行總結,對近期部分機構在展業條件、合規風控、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存在違法違規行為通報。
具體來看,一是基礎性展業條件未持續符合要求,部分機構不具備與基金銷售業務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及人員,缺乏安全、高效運行的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災難備份系統和應急預案;二是合規風控管理不到位,合規風控組織架構不健全,未完成年度監察稽核報告并留檔備查;三是投資者適當性管理不到位,未完成每半年一次的適當性自查,未妥善保管投資人開戶資料及履行適當性義務的相關信息資料;四是宣傳推介不規范。個別材料中存在誤導性陳述、違規登載過往業績,將基金產品的募集上限安排以不同字體進行強調并作為銷售主題進行營銷宣傳,宣傳推介材料未經合規審查的情況。
針對上述問題,深圳證監局對1家機構責令暫停辦理基金銷售業務六個月,對1家機構出具警示函。呼吁各公司應進一步完善基金銷售行為規范,加強合規內控管理,切實保護好投資者權益。
截至2022年1月31日,深圳轄內已被深圳證監局收錄的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共有20家。另外,主要經營地在深圳的基金管理公司有31家,注冊地在深圳、經營地在異地的基金公司有4家。
6家持牌資管機構被采取監管措施
此外,近期轄區6家持牌資管機構因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薄弱等問題被分別采取警示函、責令改正、暫停新增私募資管產品備案三個月等行政監管措施,6名相關人員被分別采取警示函、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從統計的違規事項來看,存在資產管理計劃盡調不充分、基金經理在管理基金產品過程中存在內控不足和決策留痕不到位、個別基金產品遺漏設置個別風控閾值和投資比例監控不足等問題。個別公司因違規事項已被采取公司暫停新增私募資管產品備案三個月、分管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監管談話等措施。
深圳證監局表示,各公司應不斷夯實受托責任,加強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健全制度機制并有效執行,保障各項業務合法合規運作。
說明:6家持牌資管機構違規及監管措施
來源:深圳證監局《證券期貨機構監管通訊》(2022年第2期)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_50021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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