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3-27 11:11:12
◎“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對經濟和金融穩定可能構成重大威脅,央行和金融監管機構必須采取行動,以應對與自然和生物多樣性相關的風險”——這是由來自全球中央銀行、金融監管機構、學術機構組成的NGFS-INSPIRE聯合研究組的最新研究結論。
每經記者 張壽林 每經編輯 陳星
“生物多樣性的喪失對經濟和金融穩定可能構成重大威脅,央行和金融監管機構必須采取行動,以應對與自然和生物多樣性相關的風險”——這是由來自全球中央銀行、金融監管機構、學術機構組成的NGFS-INSPIRE聯合研究組的最新研究結論。
題為《央行、監管機構與生物多樣性:應對生物多樣性喪失和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行動議程(Central banking and supervision in the biosphere: An agenda foraction on biodiversity loss, financial risk and system stability)》的報告,由央行綠色金融網絡(NGFS)和國際可持續金融政策研究與交流網絡(INSPIRE)成立的聯合研究組共同撰寫。該研究組由100多位來自五十多個中央銀行、金融監管機構和學術機構的專家組成。
報告認為,生物多樣性喪失構成了與氣候變化類似的系統性風險,同時建議并呼吁央行和金融監管機構采取如類似應對氣候風險的緩解措施。
報告認為,經濟活動和金融資產都依賴于生物多樣性和環境提供的生態系統服務。如果這些服務受到破壞,金融就有可能遭受物理風險。全球經濟正向著保護自然的方向轉型,這個過程中也由于政策、技術、市場的變化導致金融機構的轉型風險。此外,必須看到,金融系統本身通過其貸款、投資和保險等經濟活動業影響著生物多樣性。
報告提出五項建議:
第一,中央銀行和監管機構應認識到生物多樣性喪失是經濟和金融風險的潛在來源,并應制定相應對策。金融監管部門可以將生物多樣性因素納入綠色金融和風險管理戰略,并采取綜合性的分析方法,充分考慮促進生物多樣性保護與應對氣候變化的協調效應,以及生物多樣性喪失對金融和價格穩定的影響。
第二,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應建立分析和解決生物多樣性相關風險的方法和能力。這些能力應該覆蓋中央銀行、監管部門、市場參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需求。新興和發展中經濟體尤其需要相關的能力建設,特別是要加強以實證為基礎的研究。
第三,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需要評估金融系統對生物多樣性喪失所導致的風險敞口和金融風險。具體工作應該包括評估金融活動對生物多樣性的影響和金融體系對生物多樣性的依賴度,開展生物多樣性相關風險的情景分析和壓力測試,并建立一套度量生物多樣性和相關風險的指標體系。
第四,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督機構應探索將生物多樣性風險納入監管體系的選項。監管部門應該引導金融機構管理好與生物多樣性相關的風險,盡量減少投資活動對生態系統的負面影響。具體內容可包括提出對銀行、保險公司和投資基金等金融機構在公司治理、風險管理、戰略目標、信息披露和金融產品方面的監管預期。
第五,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機構應通過完善的金融政策和基礎設施來動員更多社會資本參與保護生物多樣性的投資。具體選項包括將保護生物多樣性項目納入綠色金融目錄、在設計貨幣政策支持工具時考慮支持生物多樣性和自然保護,在央行和主權基金投資組合納入對促進自然保護的投資標的等。
此外,報告還提出了中央銀行、監管機構和研究機構的下一步研究議程,包括如何解決分析能力和數據不足的問題、開發生物多樣性喪失的不同情景等。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41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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