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永久免费/亚洲大片在线观看/91综合网/国产精品长腿丝袜第一页

每日經濟新聞
要聞

每經網首頁 > 要聞 > 正文

深振業董秘:賓利車主不是“國企書記“家屬,是其“可能在交往的對象”!“賓利姐”最新發聲...

每日經濟新聞 2022-06-06 23:46:07

每經編輯 彭水萍

近日,廣東深圳一小區地下停車場內,一女子因車位問題同他人產生糾紛,并自稱老公是深圳某國企書記,表示要“開50臺賓利”堵占車位,引發關注。

據中新財經,6日,該事件當事人歐陽女士在與記者電話連線時表示,網上有的視頻是后期配音,相關字幕和內容是惡意剪輯。

她說,當時長期搶占車位一方挑釁先提起有關“50輛賓利”的事情,“然后我這邊情緒激動,跟著直接就把它說出來。”

按歐陽女士說法,她其實想表達的意思是從賓利俱樂部調車過來。

圖片來源:中新視頻截圖

因為我們賓利車俱樂部,我們出行也好干嘛也好,我們都是開著同樣的車一塊出行,一出去就是幾十輛上百輛。”她說,“也不是說我家有,當時說我能(調),那我調了我就調來50輛堵住這兒。”

歐陽女士還表示,這件事情已經引起了很多關注,她并不愿意因此事給社會帶來不好的現象。現場的情況與網上流傳的視頻并不相同,今天稍晚會對此事進行正式回應。

另據第一財經報道,6月6日,深振業A(000006,收盤價:4.37元)的董秘表示,根據公司初步調查,車位糾紛中的國企書記確實是深振業的高管張曉中,不過張曉中目前是離異單身狀態,賓利女車主是張曉中可能在交往的對象,不是家屬

5日晚間,深圳市國資委曾通報稱,針對網民反映“深圳國企書記夫人涉車位糾紛輿情”情況,正在了解核實。

車位使用權贈與成核心爭議

據澎湃新聞報道,該糾紛源于開發商將住宅區的“公共”停車位使用權贈送給公寓區業主,作為“專用停車位”,引起住宅區業主不滿,近半年來糾紛不斷,“這件事也是和車位糾紛有關。”

對于糾紛車位的相關問題,歐陽女士則對中新財經表示,目前她手中持有的相關合同叫做“車位使用權贈與合同”

澎湃新聞報道稱,6月5日,涉事小區寶能公館物業管理處的工作人員稱,賓利女車主確實有該車位使用權,公寓專用車位是開發商售房時承諾的,具體情況不了解,也不方便回應。

據《每日經濟新聞》6月6日消息,記者當日來到“涉車位糾紛輿情”的寶能公館,身在輿論中心的居民們既緊張又謹慎,都在密切關注事件發展。現場多位居民均表示知道車位糾紛事件,但不予置評。

現場還有沒被拆除的地鎖(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甄素靜 攝)

事實上,此次寶能公館車位糾紛的重要核心背景,在于開發商承諾的“買公寓贈車位”,車位使用權贈與是否合規合法成為爭議焦點。而開發商之所以向公寓業主宣稱“買房送車位”,或許一定程度上與深圳當時的公寓銷售環境存在關聯。

而從更深層次來看寶能公館事件,其實本質上觸及的是困擾深圳業主多年的停車難題,以及車位權屬問題。

圖片來源:糾紛視頻截圖

車位“使用權贈與”是否有效?

對于車位使用權贈與合同,住宅區業主孟先生說,在深圳買公寓送車位這件事法律是不支持的,從某種意義上講是抱著僥幸心理的。孟先生將事情歸因為寶能,認為寶能操作是不合理的。

羅先生則補充,我們的車位贈與合同是否合法,應該由人民法院、住建或規劃部門說明,不應該由住宅區業主或律師解釋,他們以此為理由進行的打砸行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

車位贈與合同 受訪者供圖

事件發生后,一位上市房企高層人士在與記者的交流中表示,深圳車位糾紛,尤其是人才房、住宅和公寓在一起的,一直存在問題。深圳車位管理和物業管理規則跟其他城市不一樣,矛盾根源在于政府制定的規則不是市場化的,有很多空間。

在該名高層人士看來,該事件深層次原因是深圳的車位管理規則問題。

那么開發商贈與的車位合同是否有效?6月6日下午,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律師通過微信向記者透露,“開發商與業主簽的贈與合同是否有效,得看車位具體屬性。如果車位是開發商所有的,可以自由處分,是沒問題的。但如果不是,比如是屬于業主共有的,則開發商無權贈與。”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甄素靜 攝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中新網、第一財經、澎湃新聞、每經APP(每經記者 甄素靜)、公開信息等

封面圖片來源:中新網視頻截圖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深振業A 深圳市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