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永久免费/亚洲大片在线观看/91综合网/国产精品长腿丝袜第一页

每日經濟新聞
要聞

每經網首頁 > 要聞 > 正文

監管風暴!證券行業一天收十份監管函,涉及中金、光大、中信、信達、海通、國融等六家券商

每日經濟新聞 2022-06-10 23:10:27

◎6月10日晚間,證監會官網公告了十份監管措施,涉及六大券商。中金公司、光大證券、中信證券、信達證券、海通證券、國融證券均榜上有名。其中除了國融證券事涉財務顧問業務外,其余五家券商被罰均是因境外業務。

每經記者 王硯丹    每經編輯 葉峰    

證券行業再次迎來監管風暴。6月10日晚間,證監會官網公告了十份監管措施,涉及六大券商。中金公司(SH601995,股價42.32元,市值2043億)、光大證券(SH601788,股價15.69元,市值723億)、中信證券(SH600030,股價20.79元,市值3081億)、信達證券、海通證券(SH600837,股價9.63元,總市值1258億元)、國融證券均榜上有名。其中除了國融證券事涉財務顧問業務外,其余五家券商被罰均是因境外業務。

海外業務違規主要涉及三大方面

十份監管函中,有六份是針對具體公司。中金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光大證券、中信證券、信達證券、海通證券被責令改正,國融證券被監管談話;其余四份則涉及對相關違規人員的懲戒措施。

從內容來看,境外業務是本輪監管風暴的重災區。

其中,中金公司的違規涉及以下三項:

一是返程子公司天津佳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從事公司自用房地產投資開發項目。二是有46家冗余的特殊目的實體(SPV)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清理、22家SPV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層級上翻。三是未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境外辦法》)的規定修改境外子公司的章程。

中信證券則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2015年設立中信證券海外投資有限公司,未按照當時《證券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報證監會批準。二是未按期完成境外子公司股權架構調整工作,存在控股平臺下設控股平臺、專業子公司下設專業子公司、特殊目的實體(SPV)下設子公司、股權架構層級多達8層等問題。三是存在境外子公司從事房地產基金管理等非金融相關業務和返程子公司從事咨詢、研究等業務的問題。

信達證券存在的問題包括:

一是未完成香港控股平臺的設立。二是返程參股公司建信國貿(廈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完成清理。三是未按照《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境外辦法》)的規定修改境外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此外,證監會指出,《境外辦法》給予了長達3年的整改時限,但信達證券在整改時限內工作進展緩慢,對相關監管承諾事項的作出和執行較為隨意,對監管相關規定的落實明顯不夠到位。

海通證券則存在以下五項違規事實:

一是境外子公司海通恒信金融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信金融集團)下屬至少12家機構(包括海恒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商業保理有限公司、海通恒信小微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9家特殊目的實體等)的設立未按規定履行或者履行完畢備案程序。

二是海通恒信國際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子公司從事的商業保理業務未完成清理,上述業務不屬于“融資租賃”業務范圍,且與《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有關業務范圍的要求不符。

三是境外經營機構股權架構梳理以及整改方案制定工作不認真,存在重大錯漏,如恒信金融集團的相關層級調整計劃直至2021年8月才報告,恒信金融集團間接參股維天運通的情況2021年9月才補充。

四是除涉及刑事案件或已提交上市申請項目外,海通開元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所投資(包括直接或者間接投資)境內項目未完成清理。

五是海通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未按照《境外辦法》的規定完成修訂。

光大證券則存在以下三項違規事實:

一是境外子公司中國陽光富尊移民服務有限公司從事的移民服務不屬于金融相關業務范疇,存量業務尚未完成清理。

二是未督促境外子公司完成所持OP EBS Fintech Investment Limited、東北特殊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齊齊哈爾國宏投資中心(有限合伙)股權(合伙份額)清理。三是未按期完成至少1家子公司、1家特殊目的實體(SPV)的注銷,以及11家子公司、3家SPV的層級調整,未能有效壓縮境外子公司層級架構。

《管理辦法》要求券商三年內對境外子公司股權架構等問題進行整改

雖然看似復雜,但總結起來,券商在海外業務違規的重災區包括三大內容:一是境外子公司股權架構層級過多;二是實際經營范圍不合規;三是未按照規定整改。

某券商非銀分析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上述問題大多涉及券商海外業務的老問題;而且2018年證監會已經明確券商應對境外子公司過多的層級結構進行整改,目前來看,一些公司的整改尚未到位,所以引發了監管關注。

記者查閱有關資料后發現,2018年9月28日,證監會正式發布《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設立、收購、參股經營機構管理辦法》,明確要求新設境外子公司的券商凈資產不能低于60億;同時要健全覆蓋境外機構的合規管理體系。

此外,該辦法中明確指出,境外子公司應當從事證券、期貨、資產管理或者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金融業務,以及金融業務中間介紹、金融信息服務等監管層認可的金融相關業務,不得從事與金融無關的業務。

而對境外子公司股權架構,該辦法也做了明確規定。“境外子公司應當具有簡明、清晰、可穿透的股權架構,法人層級應當與境外子公司資本規模、經營管理能力和風控管控水平相適應。境外子公司可以設立專業孫公司開展金融業務和金融相關業務。除確有需要外,上述孫公司不得再設立機構。”

在《管理辦法》頒布后,證監會要求已經獲批的境外機構按照上述辦法逐步規范,整改期限為36個月。其中,對于已經存在的股權架構不符合要求的,則明確要求應當降低組織架構復雜程度,簡化法人層級,并報證監會備案認可。

從2018年9月28日開始計算,36個月的整改期應到2021年9月28日結束。但從上述六份監管函來看,仍有券商未能完成整改。

2021年多家券商海外業務虧損

值得一提的是,曾經海外市場一直是券商眼中的藍海。但從近年來的財務數據來看,由于新冠疫情的擾動與海外資本市場波動加劇,中資券商出海也不可避免會遇到風浪。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根據2021年年報統計后發現,各大券商海外業務發展差異巨大。

在出海較為成功的券商中,海通證券2021年境外業務收入高達90億元,中信證券達到73.23億元,中金公司為70.92億元。華泰證券、國泰君安、中國銀河海外收入金額也分別達到63.08億元、25.79億元、19.32億元。

上述券商非銀分析師坦言,內地券商出海經營上還是有諸多困難。“總體而言,目前海外業務仍是頭部券商充當主力,但不可否認,它們的成功,是有資源優勢和牌照紅利的功勞。”

2021年年報顯示,申萬宏源(SZ000166,股價4.18元,總市值1047億元)、中泰證券(SH600918,股價7.68元,市值535億元)、東方證券(SH600918,股價7.68元,市值535億元)、中原證券(SH601375,股價4.16元,市值193億元)等券商均出現了海外業務經營虧損。

申萬宏源境外業務主要由子公司申萬宏源(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其2021年的凈利潤為-9786萬港元。而在管理層分析與討論“中披露的”主營業務分地區情況“顯示,雖然實現營業收入4.60億元,但其營業利潤為-9939.61萬元。

東方證券的國際業務平臺為全資子公司東方金控,東方金控旗下則設有子公司東證國際。東方證券在年報的主要控股、參股公司環節披露,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東方金控總資產港幣 204.10 億元,凈資產港幣 22.68 億元;2021 年實現營業收入港幣-0.05 億元,凈虧損港幣 2.88 億元。其”管理層分析與討論“中披露的”主營業務分地區情況“環節也顯示,公司境外子公司的收入為-432萬元,營業成本為2.24億元,應該指的就是上述東方金控。

中原證券在“主營業務分地區情況”環節中表示,2021年境外子公司的營業收入金額為-1.76億元,營業成本為7600萬元。而在”主要控股參股公司分析“中表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州國際總資產為13.74億港元,凈資產8.04億港元;2021年,實現收入及其他收益-1.39億港元,凈利潤-3.04億港元。

中原證券已經連續第三年出現境外業務虧損。 2019年中州國際營業收入為-1.6億元;2020年,中原證券境外業務收入為-0.30億元;營業支出為0.67億元;營業虧損0.97億元。

中原證券這樣解釋中州國際虧損原因:因疫情持續、港股市場波動等不利影響,以服務內地客戶為主的持牌公司業務受到重大影響,業務收入下降。此外,歷史風險項目公允價值調減及計提減值對經營結果產生階段性影響。不過,中原證券沒有提及哪些項目導致了中州國際連續第三年虧損。

中泰證券的海外業務由子公司中泰國際負責。中泰國際2021年凈資產14.50億元, 2021 年實現營業收入 2.73億元,營業利潤-7.95億元,凈利潤-8.04億元。

中泰國際也是連續兩年虧損。2020年中泰證券年報顯示,當年中泰國際凈利潤-1.18億元。也就是說,僅僅兩年時間,中泰國際虧損高達近10億元。

中泰證券指出,中泰國際虧損的原因是:“2021年,因持有的境外地產美元債出現兌付風險,中泰國際計提了信用減值損失,導致中泰國際業績虧損。”

國融證券三人因財務顧問業務未勤勉盡責被罰三個月不得履行相關職務

此外,證監會在6月10日對國融證券發去的監管函則涉及財務顧問業務違規問題。

證監會指出,經調查后發現,國融證券在擔任上海富控互動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出售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過程中,未對標的資產的收入、關聯交易及上市公司的對外擔保等情況進行審慎核查。

上述行為違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六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采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同時,證監會對負責上述項目的左宏凱、劉彥辰、羅舜三人決定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在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9月6日期間,不得擔任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相關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對時任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負責人楊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_300314851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證券 監管函 中金公司 海通證券 中信證券 光大證券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