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6-17 22:03:15
◎今日晚間,中基協發布《基金管理公司聲譽風險管理指引(試行)》,明確提出基金公司應建立健全聲譽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健全聲譽風險管理制度,并指定新聞發言人。
每經記者 李蕾 每經編輯 肖芮冬
將對整個公募行業產生重要影響的新規,今天正式發布了。
《每日經濟新聞》獲悉,6月17日晚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中基協)發布了《基金管理公司聲譽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試行)》)及起草說明,提出基金管理公司應將聲譽風險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應建立或指定專門部門或團隊開展聲譽風險管理工作,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牽頭負責,并且應設置或指定新聞發言人等。此外,基金管理人的聲譽風險也將直接影響從業人員的升職加薪。
多位接受采訪的公募人士表示,新規的正式出臺意味著公司輿情管理、員工聲譽風險意識等重要性的進一步提升。同時,其供職機構的新聞發言人大概率將由督察長出任。
中基協在起草說明中表示,為完善基金管理公司風險管理制度體系,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穩定和行業形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自律規則,借鑒境內外監管實踐經驗,結合我國基金行業實際,起草了《指引(試行)》。
《指引(試行)》共計28條,分為總則、聲譽風險管理職責、聲譽風險管理制度和機制、自律管理和附則等5個章節。起草原則主要有三點:一是借鑒其他金融業經驗,充分考慮行業實踐;二是提高及時性、有效性,落實各級組織責任;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健全工作機制。
在總則中,監管闡述了什么叫做“聲譽風險”和“聲譽事件”。前者指的是,因基金管理公司、工作人員行為或外部事件等,導致投資者及社會輿論對基金管理公司負面評價,從而損害其品牌價值,不利于其正常經營,甚至影響到市場穩定和社會穩定的風險。
而聲譽事件則是指引發基金管理公司聲譽風險的相關行為或事件。重大聲譽事件是指造成基金管理公司重大損失、基金行業聲譽損害、市場大幅波動、引發系統性風險或影響社會經濟秩序穩定的聲譽事件。
新規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應將聲譽風險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立健全聲譽風險管理制度和機制,有效防范和控制聲譽風險,妥善處置聲譽事件,減少對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和對行業造成的負面影響。
事實上,去年下半年,中基協就向各家基金公司合規風控或綜合管理部門下發了《指引》的征求意見稿,征求了各家基金公司的意見反饋。
今天發布的《指引(試行)》規定,在聲譽風險管理職責方面,基金管理公司應建立聲譽風險管理組織架構,明確董事會、管理層、各部門、分支機構及子公司和相關工作人員在聲譽風險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并且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層應對聲譽風險管理承擔直接責任。
其次,基金管理公司應建立或指定專門部門或團隊開展聲譽風險管理工作,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牽頭負責,并且還應設置或指定新聞發言人。新聞發言人應具備較高政治素質、專業素質,善于溝通、熟悉公司業務和經營情況,擁有突發事件處置經驗。
對此,多名接受采訪的公募人士今日告訴每經記者,其供職機構的新聞發言人很有可能由該公司的督察長來出任。而新規里要求建立或指定的專門部門、團隊,有的或將指定現有部門來完成。還有人士表示,“估計小公司會找合規市場各抽調幾個人,由督察長牽頭。”
還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試行)》提出,基金管理公司應建立健全聲譽風險管理的工作考核及責任追究機制,將聲譽風險的處置情況納入高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和分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范圍。也就是說,未來聲譽風險將直接影響從業人員的升職加薪。
除此之外,《指引(試行)》在聲譽風險管理制度和機制、自律管理方面都提出了非常細致的要求,例如基金管理公司在確定聲譽風險來源時,可以重點關注的多個方面、處置聲譽風險的不同措施、如何建立工作人員聲譽管理機制等,相當詳盡。依據新規,若基金管理公司或工作人員違反指引,或對聲譽事件處置不力,影響行業整體聲譽和形象的,中基協還可以對其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紀律處分。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_40020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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