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5 08:46:53
每經AI快訊,最高檢第二檢察廳一級高級檢察官黃衛平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對濫用麻醉、精神藥品犯罪案件從嚴懲處。對于有證據證明行為人為實施強奸、搶劫等犯罪,給人下迷藥的,應當按照強奸、搶劫等嚴重犯罪處理。特別是要充分考慮犯罪行為的時空等具體情形,對于以發生性關系為目的投放麻醉、精神藥品,符合強奸罪等嚴重犯罪構成要件的,要以強奸罪等犯罪進行追訴,而不能降格以欺騙他人吸毒罪進行處理。(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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