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7-09 00:34:13
每經編輯 程鵬 蓋源源
2022年7月8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一案。
資料圖 圖片來源:中國新聞網
根據檢方指控,孫力軍涉嫌三罪—— 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
孫力軍被控受賄6.46億 被查當月仍在斂財
孫力軍,男,漢族,1969年1月生,今年52歲,山東青島人,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州州立大學公共衛生和城市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公共衛生碩士學位。
公開資料顯示,他曾擔任公安部一局、二十六局局長,港澳臺辦公室主任等職務。
2018年3月,49歲的孫力軍出任公安部副部長,成為當時最年輕的公安部副部長。2020年4月19日,孫力軍落馬。2021年9月,孫力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通報用詞極為嚴厲。
背棄‘兩個維護’,毫無‘四個意識’,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 。 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制造散布政治謠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撈取政治資本;
為實現個人政治目的,不擇手段,操弄權術,在黨內大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形成利益集團,成伙作勢控制要害部門,嚴重破壞黨的團結統一,嚴重危害政治安全;
狂妄自大,恣意妄為,大搞特權,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擅離職守,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長期搞迷信活動;
使用公安偵查手段對抗組織審查。
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大肆賣官鬻爵、安插親信、布局人事,嚴重破壞公安政法系統政治生態;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腐化墮落,長期收受大量貴重物品,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高檔消費娛樂活動,長期安排私營企業主租用高檔寓所供其使用,長期沉溺于各種奢靡服務;
毫無道德底線,大搞權色、錢色交易;
極度貪婪,大肆進行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今年1月13日,孫力軍被提起公訴。
十九大后落馬的“老虎”中,孫力軍是首個被指控非法持有槍支罪的“老虎”。另外,他也是十八大后落馬官員中,罕見涉嫌“操縱證券市場罪”的官員。
7月8日公布的檢方指控中,披露了孫力軍斂財的時間節點——從2001年至2020年4月,他斂財時間長達20年,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 共計折合人民幣6.46億余元。值得一提的是,孫力軍是在2020年4月20日被查的,就在被查的當月,孫力軍仍在斂財。
除了受賄之外,檢方還指控:
2018年,孫力軍應他人請托,指使有關人員通過集中資金優勢連續買賣等行為,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情節特別嚴重。
孫力軍還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2支。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孫力軍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孫力軍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孫力軍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群眾二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孫力軍曾收受9000萬元“小海鮮”
另兩只政法系統“老虎”也已受審
中紀委網站曾點名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報道稱,為了實現個人的政治目的,孫力軍與司法部原部長傅政華 ,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云等人“形成利益集團”,沆瀣一氣,大搞權權、權錢、權色交易。
今年1月,中紀委反腐大片《零容忍》熱播,第一集《不負十四億》曝光了孫力軍政治團伙案等典型案例大量細節。專題片稱“孫力軍政治團伙案是黨的十八大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典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孫東升曾表示,孫力軍政治團伙案“是十九大以來查處的最嚴重的案件之一”。
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是孫力軍政治團伙的重要成員:王立科需要依靠孫力軍“上位”,孫力軍則需要培植“自己人”占據重要崗位,兩人一拍即合。
反腐大片《零容忍》截圖
專題片披露,在王立科眼中,孫力軍崗位重要、上升空間很大,于是借各種機會拉近關系。2011年,他在孫力軍到遼寧出差期間,首次送上一張存有100萬元的銀行卡,孫力軍毫不推辭就收下了,也意味著接納了王立科。此后,王立科多次專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孫力軍,送上銀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孫力軍說:“他(王立科)每年大概四五次來北京,每次都給我30萬美金,放在一個小的海鮮盒里面。他每次來就說,我給你送點‘小海鮮’,我就知道怎么回事兒了。”
王立科歷年送給孫力軍的“小海鮮”,到案發時累計折合人民幣9000多萬元。
王立科,近期已出庭受審。
6月17日,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受賄、行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偽造身份證件一案。
檢方指控:王立科受賄4.4億余元;多次向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等人行賄共計9731萬余元;長期包庇婁河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該組織的“保護傘”,縱容該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王立科還利用職權為本人及其親屬、特定關系人等偽造多張居民身份證件。
值得一提的是,李文喜曾是王立科的上級,并成為其攀附的對象。2008年9月,王立科履新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當時廳長就是李文喜。
李文喜受審
7月7日,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李文喜出庭受審。檢方指控,2004年至2021年,李文喜利用擔任遼寧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中國警察協會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逃避刑事追究、企業生產經營和辦理采礦手續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46億余元。
編輯| 程鵬 蓋源源
校對| 段煉
封面圖片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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