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7-19 22:11:34
每經記者 王硯丹 每經編輯 趙云
7月19日,深圳證監局發布《深圳私募基金監管情況通報(2022年第4期)》。其中提到近期查出的私募基金違規典型問題包括:部分機構未經登記就開展私募業務,買“殼”、賣“殼”屢禁不止,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未備案的私募基金等,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損害私募基金行業形象。
深交所指出,近期核查發現的問題主要有三大項:
一是未經登記開展私募業務。部分機構未經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基金”“基金管理”的名義對外募集資金,開展私募業務。一些投資類公司以保本保收益方式公開募集資金,涉嫌從事非法集資等犯罪活動。個別違法機構和人員設立與知名金融機構相似名稱,或者冒用已登記公司開展宣傳,欺騙誤導投資者,使用POS機刷卡方式收取投資款,導致投資者維權難、資金追查難,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及私募基金行業秩序。
二是買“殼”、賣“殼”屢禁不止。部分已登記私募機構明知他人未登記為私募基金管理人,且可能從事場外配資、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仍違規出售、出借公司給他人使用。一些私募機構在管理人資格被注銷后,買“殼”借“殼”繼續募集資金,誆騙投資者。一些違法中介機構從事招募掛靠人員、私募機構買賣殼、代律所出具法律意見書等業務,嚴重違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規,影響私募行業社會形象。
三是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未備案的私募基金。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募集后,未到中基協履行備案手續即開始投資。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利用他人設立的有限合伙開展募資,規避監管。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將非合格投資者歸集到有限合伙企業,再投向已備案私募基金,規避合格投資者要求,實現循環募資、突破200人上限、備少募多等非法目的。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證監局所提到的買“殼”、賣“殼”屢禁不止問題,今年5月24日,《每日經濟新聞》曾發布題為《深度解密“私募殼”灰色產業鏈:101萬買殼,包發產品及代持,幾百萬保殼基金13萬一口價保殼》的調查報道,揭示了私募基金“殼資源”買賣的冰山一角。
當時每經記者發現,私募圈關于“私募殼”資源的小廣告多了起來。甚至有中介業務員在小廣告中聲稱:公司轉讓私募牌照,股權、證券的都有,取得協會管理人資格,一線城市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的資源多一些,都可以先配合代持發產品,后期配合變更。
通過調查后,記者發現,買個私募殼公司配合發產品及代持只需要101萬,包括協助發產品的費用是6萬、殼轉讓費80萬、變更股權8萬、變更名稱7萬。如果不需要協助發產品的流程及費用,合計費用為71萬。如果是需要保殼的私募產品,保殼費用為13萬,無其他費用。
從今日深圳證監局發布的《監管通報》來看,買“殼”、賣“殼”不但違規,還存在極大風險。殼私募還可能從事場外配資、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為市場帶來風險,為投資者帶來潛在損失。
深圳證監局在監管要求中特別提出,要及時清理“空殼”企業:“根據《關于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從事任何與私募基金管理無關的業務。各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詳細梳理已設立的有限合伙企業情況,對于無實質經營活動的有限合伙企業及時予以清理”。
此外,深圳證監局還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做到三點,保護好錢袋子:
一要樹立合規意識,在購買私募基金前謹慎核實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冊登記信息、合規誠信信息;投資款劃轉時,認真核對對手方銀行賬戶;完成資金款項匯入后及時了解所申購私募基金的備案信息,督促私募基金管理人及時辦理私募基金備案手續。
二要堅持理性投資,選擇與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
三要提高風險意識,自覺抵制“保本保收益”“高收益無風險”“快速致富”等噱頭誘惑。投資者如遇詐騙或發現涉嫌詐騙、非法集資等犯罪線索的,應注意收集保存證據,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76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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