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8-06 09:16:44
每經編輯 杜宇
一年一度的七夕節,“朋友圈”里隨處可見的鮮花、禮物。但有些人的七夕節回憶不一定都是美好的,假如在這天對象弄丟了你給她的名表,你會怎么辦?
據時間視頻,近日,浙江寧波寧海法院審結女子弄丟男友送的勞力士手表被起訴索賠58000元一案。
圖片來源:北京時間視頻截圖
2021年5月,小李和小陳在酒吧相識,確定戀愛關系。三個月后二人又來到該酒吧,看到隔壁桌客人送貴重物品給同行女生,酒精上頭的小李把手上的勞力士送給小陳。小李酒醒后有些后悔,告訴小陳手表很貴,不能輕易送人,戴著別賣了就行。七夕節小陳玩耍丟失手表,小李要求賠償,二人為此吵架分手,小李起訴索賠58000元。小李認為,當時是戀愛關系,處于醉酒狀態將手表借與小陳充場面,酒醒后多次催促歸還。小陳表示,既是戀愛關系,就不存在借用關系,贈表時沒說充場面后歸還,因此不需要賠償。
圖片來源:北京時間視頻截圖
據金臺資訊,法院經審理認為,小李與小陳是戀人關系,小李將手表交付給小陳用于充場面,后小李向小陳討要手表時,小陳表示手表已遺失并拒絕賠償。根據“你戴著,別給我賣了就行”“如果真找不到就只能折價賠但是真丟了我也要跟家里交代”等聊天記錄,小李沒有將手表贈與小陳的意思表示,在得知小陳可能將手表遺失后其多次要求小陳予以賠償,雙方還就賠償事宜進行了協商,可以認定小李雖將手表交與小陳,仍然對手表保留所有權,小陳對手表無處分權的事實。
因此,法院認定小李與小陳之間關于手表的法律關系為借用合同關系。小陳借用小李的手表后,負有妥善保管、按約定返還的義務,現小陳保管不善,造成手表丟失,應對小李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故依法判決小陳賠償小李手表損失58000元。一審判決后,小陳提起上訴,寧波中院維持原判。
該消息引發關注,登上微博熱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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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13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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