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8-08 21:42:09
每經編輯 孫志成 蓋源源
近日,青島中院發布了一條“最高獎勵1257萬元”的懸賞通告。
被執行人:高凌,女,1978年12月22日出生,漢族,住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甲5號1號院3門111號。
未履行金額:125702064.80元
凡向本院舉報上述被執行人藏匿、轉移的財產線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線索),幫助法院執行到位的,按實際到位執行款的10%支付懸賞金。
懸賞事由:威海仲裁委員會作出的 (2019)威仲字第0470號裁決書 已發生法律效力,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申請執行人向本院申請發布執行懸賞通告征集被執行人財產線索。
懸賞條件:懸賞通告發布后,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有效財產線索,幫助法院執行到位的,本院將對有關人員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財產線索進行登記(兩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財產線索的,本院將按照提供線索的先后順序登記),按實際到位執行款的10%支付懸賞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發放懸賞金獎勵:1.財產線索屬于人民法院已經掌握的;2.財產線索屬于申請執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執行人已申報的;3.有關人員使用非法或者不正當手段獲取財產線索的;4.其他依法不予發放懸賞金情形的。
舉報電話:0532-83098182(徐法官)
本通告有效期:2022年8月6日起至2023年8月5日止。如申請人在期限屆滿前申請撤回懸賞執行的,或因其他原因懸賞執行終結的,本院將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中通告告知,本懸賞執行通告即時失效。
本院鄭重承諾:對舉報人員的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據裁判文書網,(2019)威仲字第0470號裁決書涉及的是 濟南高永實業有限公司與高凌、王某、謝某、隆源中融(北京)投資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威海仲裁委員會于2021年10月28日對此案作出裁決:(一)高凌于本裁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濟南高永實業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2791032.41元及截至2021年1月29日的利息8942297.49元……(六)高凌、王某、謝某、隆源中融(北京)投資有限公司對上述裁決(一)(二)(三)(四)項確定的付款義務,互負連帶清償責任……
此后,高凌等向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裁定:(2019)威仲字第0470號裁決不存在應予撤銷的情形,駁回申請人高凌、隆源中融投資有限公司、王某的申請。
因上述裁決書的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濟南高永實業有限公司向青島中院申請了強制執行。2021年11月10日,青島中院對此案立案執行,執行標的為125702064.8元。本案執行過程中,青島中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及財產報告令,責令其限期履行義務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但被執行人沒有依法報告其財產狀況。青島中院依法劃撥被執行人王某、高凌名下賬戶存款共計192241.48元,扣除執行費192241.48元。
青島中院經執行司法查控系統兩次查詢,被執行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也不能提供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該院依法將上述被執行人納入限制高消費名單,并對申請執行人進行了終本約談,申請執行人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此次執行程序終結后,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啟信寶顯示,上述的隆源中融(北京)投資有限公司的最大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名為高凌,持股比例為36%。
該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以從事商業服務業為主的企業,注冊資本3000萬元。于2019年11月12日被吊銷。此外,高凌曾是另外兩家公司的股東,但這兩家公司目前都已經注銷。
編輯| 孫志成?蓋源源
校對| 盧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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