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8-13 20:12:59
每經記者 宋可嘉 每經編輯 程鵬 陳俊杰
2家上市公司收超10萬元環保罰單,中化國際子公司一違法行為被重新處罰…… 2022年8月第一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環境保護與信披責任亮起了紅燈?且看A股綠色周報第86期。
每日經濟新聞聯合環保領域知名NGO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個省市區、337個地級市政府發布的環境質量、環境排放和污染源監管記錄等權威數據來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國數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數萬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參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環境信息數據,發布“A股綠色周報”,旨在借助環境數據庫及專業解析、傳播能力,讓資本市場的上市公司經營活動中的環境信息更加陽光透明。
根據2022年8月第一周搜集到的數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共有49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環境風險。其中,20家屬于國資控制企業,11家為千億市值企業。
一周綠鑒:2家上市公司收超10萬元環保罰單
在企業管理能力、財務狀況、行業競爭等因素之外,環境風險日漸成為上市公司重要的經營風險之一。環境風險關乎企業發展,也關乎企業形象。
環境風險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況(8月第一周)
總體來看,在2022年8月第一周,生態環境領域違法違規等負面信息共關聯到49家上市公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49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達768.51萬戶的股東,投資標的登上環境風險榜,將可能使他們面臨投資風險。
譬如,不久前因股價跌停而備受關注的上市公司蘇州龍杰(SH603332,股價12.9元,市值21.48億元),近期又收到了環保罰單。
處罰信息顯示,蘇州龍杰因未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而被處以了20萬元的罰款。處罰文號為蘇環行罰字〔2022〕82第176號。
對此,蘇州龍杰在8月5日公告了這則處罰,并解釋稱公司自今年年初開始準備新增排 氣筒 申報領取排污許可證的工作,但在申報過程中,因現場核實確認的申報材料受疫情的影響進展緩慢以及排污許可證填報系統更新優化等因素,經歷了多次補充修改申報,最終導致申領工作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直到2022年6月27日才取得排污許可證。不過,蘇州龍杰稱,在申領排污許可證期間,公司嚴格落實污染物治理工作,所有排放指標穩定達標,均低于環評批復的排放標準,在此期間,公司未發生其他環境違法行為。
在蘇州龍杰之外,上市公司聯化科技(SZ002250,股價21.28元,市值196.47億元)近期也收到了環保罰單。
文號為臺環黃罰字〔2022〕49號的處罰信息顯示,聯化科技于2001年開始建設并于2002年開始在臺州市黃巖區經濟開發區永椒路8號從事醫藥中間體生產。經檢測,該公司RTO廢氣處理設施排放口的氯化氫、氨和甲醇測定基準氧含量排放濃度均值均超出《化學合成類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015-2016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氣(惡臭)濃度最高值為1318(無量綱),超出《化學合成類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015-2016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聯化科技由此被處以17萬元的罰款。不過相對蘇州龍杰對處罰進行了公告,聯化科技未在近期公告中提及這則處罰。
環境信披觀察: 2家公司應履行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
隨著綠色環保理念愈發受到重視,更加嚴格的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要求加速落地——2021年, 生態環境部 印發了《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并印發《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等配套文件。而今年2月8日起,《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確規定,企業應當依法、及時、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環境信息,披露的環境信息應當簡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此外,根據《管理辦法》和《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準則》,對于生態環境行政許可變更、行政處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市場關注度高、時效性強的信息,要求企業以臨時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形式及時披露。企業應當按照準則編制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和臨時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報告,并上傳至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
目前,多地已經公開2022年度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單,下一步,將加快企業環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統建設。“A股綠色報告”項目關注到,本期收錄的生態環境監管記錄,涉及被納入“2022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的公司。
其中,上市公司亞邦股份合并報表范圍內的連云港市賽科廢料處置有限公司被納入“2022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
而“A股綠色報告”項目關注到,連云港市賽科廢料處置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因“違反大氣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罰款人民幣17萬元。處罰文號為連灌南環罰字[2022]36號。
此外,上市公司北方稀土合并報表范圍內的包頭市綠源危險廢物處置有限責任公司也被納入“2022年度環境信息依法披露企業名單”。
本期“A股綠色報告”項目收錄數據顯示,包頭市綠源危險廢物處置有限責任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因“2022年第一季度執行報告未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及時向審批部門提交”被罰款人民幣1.5萬元。處罰文號為包環罰150207[2022]10號。
對于上述處罰的披露情況、披露管理機制等問題,“A股綠色報告”項目記者于8月11日下午向上述2家上市公司發送了采訪郵件。
亞邦股份(SH603188,股價4.37元,市值24.92億元)于8月12日下午回復了郵件,但截至發稿前尚未回復采訪問題。北方稀土(SH600111,股價33元,市值1199億元)則于8月12日晚上7點15分通過郵件回復稱:“《采訪函》收悉。按照公司控股股東包鋼(集團)公司所屬單位接受媒體采訪等相關規定,請您與包鋼(集團)公司聯系并獲得同意后,公司方可按照規定接受采訪。”對此,記者將繼續進行聯系采訪,并關注這則或處于行政復議期的處罰后續進展情況。
環保處罰:中化國際子公司一違法行為被重新處罰
2022年8月第一周,數據庫搜集到51家關聯企業收到與生態環境相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等,涉及49家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業因環境違規違法被罰金額10萬元以上
本期值得關注的是上市公司中化國際子公司江蘇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瑞恒”)受到的處罰。
該則文號為連環行罰字﹝2022﹞36號的處罰信息顯示,江蘇瑞恒污染物排放口數量增加,應當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未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由此江蘇瑞恒被處以了24萬元罰款。處罰決定日期顯示為2022年7月27日。
記者注意到,去年11月,江蘇瑞恒也收到過一筆24萬元的環保罰單,文號為“連環行罰字[2021]51號”,這筆處罰源于:“該公司在罐組三廢氣治理設施上方和罐組四廢氣治理設施上方分別增設了1個廢氣排放口,用于排放罐組三、罐組四及發貨棧產生的廢氣,上述2個廢氣排放口的設置不符合當事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文件及排污許可證相關規定,并且未重新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
但今年2月,“連環行罰字[2021]51號”被撤銷,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公開的行政處罰撤銷決定書顯示,2021年12月8日,江蘇瑞恒認為上述處罰決定有誤,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復議。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對該行政處罰決定進行認真審查,認為存在集體討論記錄不完整的情況。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本著有錯必糾的原則撤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連環行罰字〔2021〕51號)。
中化國際(SH600500,股價7.4元,市值204.54億元)今年7月公告的《中化國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之回復報告》也提及了該處罰被撤銷的情況。值得一提的是,中化國際此次擬募資不超過50億元,其中35億元投向碳三產業一期項目,而碳三產業一期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連云港徐圩新區石化產業基地,實施主體便為江蘇瑞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月12日下午,記者向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方面致電了解前后兩筆24萬元的處罰有何關聯,連云港市生態環境局方面接電人員表示,去年對江蘇瑞恒的違法行為進行了一個行政處罰,但對方申請了復議,“可能我們里面程序存在了一點問題,然后我們就在是今年2月份的時候撤銷了處罰決定書,重新立案進行了調查,所以在7月份的時候又就他原來的違法行為重新下達了一個處罰決定書。”
在上述公司之外,近年隨著ESG(環境、社會責任及管治)投資理念逐步升溫,投資者越來越注重企業的可持續發展能力。上市公司財務投資和戰略投資的環境責任也應受到重視,因此直接或間接參股企業環境數據被納入A股綠色報告項目數據庫。
需要說明的是,環境信息數據的公開均有賴于環境監管信息公開水平的不斷提升。從2008年《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到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章專章確立“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信息公開從制度建設上得到保障。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獲取環境信息、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完善公眾參與程序,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和監督環境保護提供便利。公眾環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編寫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指數(PITI)報告》也指出,環境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逐漸成為政府和社會公眾公認的原則。
如對本項目環境數據存在疑問,或需就榜單涉及環境問題進行溝通反饋,請聯系蔚藍地圖。
(實習生張鈺惠、雷晴嵐、胡濟釗對本文亦有貢獻,本期部分制圖工具為鏑數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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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宋可嘉?
編輯| 程鵬? 陳俊杰 杜恒峰
校對| 王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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