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7 22:21:39
每經AI快訊,8月17日,國家藥監局公開征求《化妝品網絡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其中,征求意見稿第八條(機構設置)規定,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設置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建立并組織實施化妝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組織對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的經營行為開展日常檢查。第九條(實名登記)規定,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入駐平臺的化妝品經營者提交身份、地址、聯系方式等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至少每6個月核驗更新一次。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身份信息的保存時間自其退出平臺之日起不少于3年。(國家藥監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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