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8-25 20:42:39
《理財公司內部控制管理辦法》要求理財公司對各項業務活動和管理活動制定全面、系統、規范的內控制度體系,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評估。其中,在強化與母行風險隔離方面,辦法要求理財公司對每筆投資進行獨立審批和投資決策。全面準確識別關聯方,規范管理關聯交易行為,合理審慎設定重大關聯交易標準。
每經記者 袁園 每經編輯 廖丹
8月25日,銀保監會發布消息稱,為推動理財公司依法合規經營和持續穩健運行,按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原則切實履行受托管理職責,銀保監會制定《理財公司內部控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銀保監會表示,將做好《辦法》實施工作,持續督促理財公司強化內控合規管理建設,提高經營管理質效,增強風險防范能力,促進理財業務規范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2018年12月《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理財公司辦法”)發布實施以來,共有30家理財公司獲批籌建,其中28家獲批開業。截至2022年6月末,銀行及理財公司理財產品合計余額29.1萬億元。其中,理財公司產品余額19.1萬億元。理財公司作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新型資管機構,有必要盡快構筑全面有效的內控管理制度。
有關制定《辦法》的背景,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提到三個方面的內容:
首先,資管新規等法規均提出加強內部控制的原則性要求。制定《辦法》是對《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理財新規”)、《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理財公司辦法”)等相關監管制度的細化和補充,有利于推動理財公司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內控標準。
其次,充分發揮理財公司內控防線作用。理財公司處于“潔凈起步”的關鍵時期,亟需構建與自身業務規模、特點和風險狀況相適應的內控合規管理體系,為依法合規和穩健運行提供堅實保障。
第三,持續強化風險隔離。理財公司還需進一步在人員、資金、投資管理、信息、系統等方面建好風險隔離墻,提高自身獨立經營能力。
“《辦法》是理財公司更好履行受托管理職責和信義義務的重要制度保障,是理財業務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是實現有效監管的重要途徑和有力抓手。”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理財公司轉型發展的新時期、新階段發布實施《辦法》,有利于促進同類資管業務監管標準統一,增強理財公司法治觀念和合規意識,建立健全內控合規管理體系,推動理財行業形成良好發展生態。
《辦法》共六章46條,分別為總則、內部控制職責、內部控制活動、內部控制保障、內部控制監督及附則。
《辦法》要求理財公司對各項業務活動和管理活動制定全面、系統、規范的內控制度體系,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全面評估。
具體來看,加強產品設計和存續期管理。要求理財產品發行前嚴格履行內部審批程序,持續跟蹤每只產品風險監測指標變化情況,開展壓力測試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其次,強化理財業務賬戶管理。要求完整準確獲取投資者身份信息,為投資者開立理財賬戶,理財資金歸集、收付和劃轉等全部流程通過銀行賬戶及銀行清算結算渠道辦理,理財產品銷售信息和數據交換通過銀行業理財登記托管中心中央數據交換平臺等銀保監會認可平臺進行。每只理財產品分別設置投資賬戶,更好追蹤資金投向,落實“三單管理”。
第三,完善投資和交易制度流程。要求合理劃分投資決策權限,建立投資決策授權持續評價和反饋機制。明確不同類型資產投資審核標準、決策流程、風控措施和投后管理要求。健全交易全流程管理制度,有效識別和控制相關風險。
第四,實行重要崗位關鍵人員全方位管理。實施崗位責任制度和不相容崗位分離措施,強調開展投資交易應當使用統一管理的通訊工具并進行監測留痕。
最后,強化與母行風險隔離。要求理財公司對每筆投資進行獨立審批和投資決策。全面準確識別關聯方,規范管理關聯交易行為,合理審慎設定重大關聯交易標準。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與資管新規、理財新規、理財公司辦法等制度規則,共同構成理財公司內控管理的根本遵循。《辦法》過渡期為施行之日起六個月。不符合《辦法》規定的,應當在過渡期內完成整改。理財公司應當在過渡期結束前逐項對照《辦法》要求向銀保監會相關監管部門提交內控自評報告,確保將《辦法》各項規定內化為自身制度和操作實踐。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44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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