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9 09:37:37
每經AI快訊,日前,記者從山西省運城市新絳縣公安局獲悉,新絳縣報告1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初篩陽性人員。經查,8月23日至8月27日期間,該陽性人員宋某(男,48歲)為避免大數據行程碼顯示其經過外省地區,出省后將手機關機,故意隱瞞行程逃避檢查,導致多名密切接觸者被集中隔離,引發新冠肺炎病毒傳播風險。宋某的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的《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第二條之規定,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目前,新絳縣公安局已對宋某立案偵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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