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30 13:49:12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等6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為鄭州瑞龍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生產的紫草等20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經福建省食品藥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山西太原藥業有限公司(原太原制藥廠)生產的2批次二羥丙茶堿注射液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可見異物。
經吉林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河北扁鵲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沉香化滯丸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裝量差異。
經江西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檢驗,標示為四川天府康達藥業集團府慶制藥有限公司、太極集團四川南充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藿香正氣水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甲醇量。
經廣東省藥品檢驗所檢驗,標示為長春普華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龍澤熊膽膠囊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微生物限度。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標示為鹽城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菊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禁用農藥殘留量。
經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為云南健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茜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鑒別;標示為桂林中南(亳州)藥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2批次茜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鑒別、總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浸出物。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標示為桂林中南(亳州)藥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紫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含量測定;標示為鄭州瑞龍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6批次紫草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國家藥監局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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