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8-31 22:55:56
每經特約評論員 熊錦秋
近日,*ST奇信(SZ002781,股價9.90元,市值22.28億元)發布2022年半年報,披露了公司獨董趙保卿對半年報議案投了棄權票的事宜,其無法保證公司半年度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但就是如此公司,由于披露破產重整、預重整信息使得股價短期翻番。
*ST奇信2022年半年報顯示,公司期內凈利潤為虧損2.02億元,每股凈資產虧損1.93元(2021年底為虧損1.03元),早已資不抵債。獨董趙保卿認為,公司因涉嫌違法違規信披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公司因原實控人關聯人疑似于2021年1月1日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正被經偵立案偵查,此兩項調查至今尚未有結論,而這直接影響到2022年半年度報相關數據信息的客觀真實、準確與完整性。
*ST奇信可謂麻煩纏身,7月15日披露收到申請人廣東康諾建工關于對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書》及《預重整申請書》,康諾建工以公司(*ST奇信)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但具有重整價值為由,向法院申請對公司進行破產重整,并同時申請啟動預重整程序。由此*ST奇信股價連續上漲至9元以上。
預重整模式是由國外引進來的,2017年以來多地積極探索,2021年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推行破產預重整制度。所謂預重整制度,是指在進入法定重整程序前,債務人與債權人、投資人等通過協商制定重整計劃草案,在獲得多數債權人同意后,借助重整程序使重整計劃草案發生效力。
目前法院決定對*ST奇信啟動預重整程序,但預重整能否成功,法院后續是否受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均存在不確定性;即使法院受理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依然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進而退市的風險。
上市公司資不抵債,破產重整是進行債務重組的一種手段,債務重組是破產重整的重要內容,而債務重組的主要方式,包括債務人以資產清償債務,將債務轉為權益工具,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如減少本金、減少利息等。
破產重整能否成功,一個關鍵就是要看企業是否還有較大利用價值,一些上市公司存在實控人占用資金等問題,破產重整不是對所有主體的債務都一筆勾銷,實控人等所欠上市公司資金仍要歸還,其他遺留問題也需一并解決好,讓上市公司在資金、合法合規性等方面都輕裝上陣、重新出發。
基于*ST奇信現狀,即便重整成功,股票價值幾何也值得投資者深思。2021年底就資不抵債,但彼時公司股價遠未歸零,仍有數元之高,披露一個不確定性很強的預重整信息,股價就炒翻天,或過度透支未來美好預期。
深交所在《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4號》中規定,上市公司不得通過披露破產事項,從事市場操縱、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破產重整重要內容包括債務重組、資產重組等,破產重整成功可讓上市公司得到重生,這與資產重組有某種程度類似,破產重整與資產重組一樣也成為炒作題材。
但顯然,破產重整要比一般資產重組難度更大,破產重整往往需要引進戰略投資者、注入大量新鮮資金,需要解決諸多歷史遺留問題,才可能盤活整個資產。破產重整制度首要目標是社會利益,企業得以維系生產經營、可維持就業,但代價是有時需要犧牲債權人等方面的利益。戰略投資者不是活雷鋒,也需考慮自身利益。
目前破產重整引發二級市場股價爆炒,有過度借題發揮色彩,沒有充分考慮破產重整成功的高度不確定性等因素。二級市場股價定價不準確、倒推戰略投資者對參與破產重整的決策偏差,一些沒有多少利用價值的資產得以繼續留在股市。
為此筆者建議:法院對涉及上市公司的破產重整申請,應綜合考慮各方面得失,決定是否受理,有時資不抵債上市公司直接破產清算,其好處可能還多于壞處。而從證券市場的角度來講,則要完善相關信息披露制度,強化對投資者交易行為的監管,特別是對借題發揮操縱行為的打擊,才能將破產重整對證券市場的弊端降到最低、最大限度發揮破產重整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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