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10 15:18:11
每經AI快訊,為深入推進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國辦發〔2021〕2號)精神,由湖北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區、陜西省、甘肅省、青海省、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聯盟地區委派代表組成全國中成藥聯合采購辦公室(以下簡稱聯合采購辦公室),在國家醫療保障局指導下,代表上述地區相關醫藥機構開展中成藥及相關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湖北省醫療保障局承擔聯合采購辦公室日常工作并負責具體實施。
此次聯采辦針對16種中成藥進行集采,聯盟地區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均應參加,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按所在聯盟地區相關規定參加。采購周期為2年,視情況可延長。采購周期內采購協議每年一簽,采購周期內若提前完成當年協議采購量,超出部分中選企業仍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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