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9-27 18:21:53
◎因存在管理產品未恪盡職守、謹慎勤勉以及未按規定向投資者披露信息的問題,重慶逸百年股權投資基金被監管機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每經記者 任飛 每經編輯 肖芮冬
今日(9月27日),重慶證監局發布通告,就此前關于對重慶逸百年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進行公示。經查,該公司存在管理產品未恪盡職守、謹慎勤勉,以及未按規定向投資者披露信息的問題。
其中,公司管理的“中信逸百年-循環經濟1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循環經濟1號基金”)存在未在合同約定的表決結果統計期內統計有效表決并形成決議,以及觸發投資協議約定的相關補償條款時,未及時采取措施要求補償方進行補償等問題。
重慶逸百年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逸百年股權投資基金)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從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咨詢等業務的企業,旗下關聯企業已超過75家,但也就是這樣一家快速發展的機構,近日卻受到監管處罰。
根據已查明信息,該公司存在管理產品未恪盡職守、謹慎勤勉以及未按規定向投資者披露信息的問題。
具體看來,其管理的“循環經濟1號基金”2022年召開持有人份額大會時,未在合同約定的表決結果統計期內統計有效表決并形成決議。
此外,“循環經濟1號基金”投資標的觸發投資協議約定的相關補償條款時,該公司未及時采取措施要求補償方進行補償。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的規定。
另據法律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如實向投資者披露基金投資、資產負債、投資收益分配、基金承擔的費用和業績報酬、可能存在的利益沖突情況以及可能影響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其他重大信息,不得隱瞞或者提供虛假信息。
但該公司未按合同約定向投資者披露“循環經濟1號基金”2017年一季度至2022年二季度季度報告、2017年~2022年年度報告。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和《私募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循環經濟1號基金”系重慶產業引導基金旗下管理的基金。啟信寶數據顯示,重慶科技創新投資集團旗下重慶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重慶產業引導基金)管理7只基金當中,中信逸百年-循環經濟1、2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在列,重慶逸百年股權投資基金則是作為具體管理人。
截止目前,重慶逸百年股權投資基金實際控制企業12家。根據啟信寶信息,其控制的企業中除了有限合伙基金之外,還涉及投資公司等。但從數量來看,多數為其參股的有限合伙基金,如寧波前洋逸百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深圳市信安通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等。
被投企業當中,中信格義循環經濟有限公司與“循環經濟1號基金”有所類似,均關注清潔能源、新材料技術裝備,或在主營和投資端有所區別。不過每經記者看到,有關循環經濟的提法在重慶逸百年股權投資基金的控股企業中不在少數。
例如,包括壽縣格義循環經濟有限公司、阜南格義循環經濟有限公司等,其均有所參股,可見該公司關注清潔能源的發展與投資。不過,有關前述基金涉及違規被處罰的現象,私募界已有不少機構或個人發生類似事件。
有分析指出,私募行業高質量發展離不開有效監管的“保駕護航”。接下來,監管層應繼續按照“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的要求,完善私募基金法律法規體系,夯實加強私募基金監管的制度基礎,進一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_50135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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