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10-26 22:06:54
每經記者 王硯丹 每經編輯 趙云
10月25日,天津證監局向民生證券天津多倫道證券營業部(原民生證券天津福安大街證券營業部)下發警示函。
天津證監局指出,經查,該營業部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原營業部負責人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司法部門采取強制措施,現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審判決。二是非本公司人員長期在營業部從事記錄考勤和會議紀要等工作。
天津證監局指出,上述問題反映出營業部人員管理不到位,內部控制不完善,因此決定對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民生證券目前僅在天津有一家營業部,即多倫道證券營業部。而其中提到的“原營業部負責人因涉嫌合同詐騙罪”,指代應為民生證券天津營業部原負責人魏方。
在上述警示函的下方,天津證監局10月24日掛出了《關于對魏方采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措施的決定》。
其中提到,魏方作為證券經營機構工作人員及證券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期間,以投資國債回購名義,與投資人簽署偽造的“固定收益業務協議”,以本人銀行賬戶收取投資人資金,借他人證券賬戶使用投資人資金進行證券交易。
天津證監局指出,魏方在申請證券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資格時提供虛假信息,隱瞞上述重大事項未報告。現因涉嫌實施合同詐騙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因此將其認定為不適當人選。不過,該行政監管措施盡管2022年10月24日才掛網,發文日期卻是2019年5月15日,整整隔了三年之久。
有資料顯示,魏方上述推薦“國債回購”固定收益產品自上個世紀90年代末就以開始。并約定年化收益率,按照投資金額的高低從15%至25%不等。后來,因資不抵債,魏方無法償還投資人本息,于2018年10月份向公安相關投案自首。
值得一提的是,這不是民生證券分支機構唯一的營業部負責人涉及刑事案件。
2015年9月,有媒體曝出民生證券太原長風街營業部總經理許靜涉嫌以公司發起的“新三板投資基金”的名義,與投資人私自簽訂代持協議;協議還約定在許靜無法履行相應義務時,民生證券需承擔許靜相關義務,包括兌付投資款及收益。然而合同到期后,投資者卻未能獲得約定兌付的本息,該案才浮出水面。
隨后,公安機關介入調查,最終刑事裁定書顯示,許靜犯詐騙罪,共計騙取63人共計6130.72萬元;犯合同詐騙罪,共計騙取20人共計約3.10億元。太原長風街營業部原總經理助理常克凡和許靜一起騙取他人財物1.03億元。2017年8月,許靜、常克凡均被判處無期徒刑。
2019年,山西證監局發布公告,許靜被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2020年,山西證監局繼續對常克凡也采取了終身證券市場禁入。
“許靜案”對民生證券曾造成了巨大損失。2015年底,證監會公告稱,民生證券太原長風街營業部原總經理涉嫌虛構新三板投資基金詐騙投資者,持續時間長、涉及金額大,已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后果嚴重,影響惡劣。雖未發現民生證券參與有關詐騙活動,但民生證券存在營業部負責人把關不嚴、監督機制失效等問題,反映出公司內部控制不完善、經營管理混亂。因此,證監會做出行政處罰決定,要求民生證券責令限期改正;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的次數;責令暫停新開證券賬戶六個月,暫停期間不得新增經紀業務客戶。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75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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