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11-07 15:50:27
每經記者 任飛 每經編輯 肖芮冬
11月7日,云南證監局通報了此前關于對金沙江投資、林艷和、賀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并對各方違法事實進行公示。
經查,生物谷董事長林艷和安排時任生物谷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賀元以實施委托理財名義,通過銀豐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沙江投資控制的深圳市本道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累計向金沙江投資提供非經營性資金2.77億元,二者均隱瞞上述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并關聯交易事項,未將上述關聯交易書面通知生物谷,導致生物谷未依法及時披露。監管決定對林艷和處以500萬罰款、賀元處以200萬罰款、金沙江投資處以200萬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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