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11-20 00:09:58
每經編輯 王月龍 易啟江
2023年國考報名工作已經落幕,校招逐步啟動,又一年的求職季如約而至。求職時節,多少胸懷遠大志向的同學們,一遍遍地修改、潤色簡歷,希望能第一眼贏得心儀單位的青睞。
簡歷中
什么內容是最重要的呢
今天
分享一個剛入職奢侈品行業
就失業的小故事
勞動者:小明?
用人單位:甲公司,系二手奢侈品交易平臺,主要通過直播、電商買賣二手奢侈品
案情簡介
小明于2020年9月向甲公司求職,提交了個人簡歷,填報了《面試登記表》,載明自2009年9月至2013年7月在南京大學經貿專業學習,學歷本科,非全日制,表格下方的員工本人聲明部分載明:本人承諾所寫的一切資料真實,并自愿承擔因隱瞞事實而帶來的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等一切后果,本人愿意接受甲公司對上述填寫資料做背景調查,小明簽字確認。
甲公司向小明發送了《錄用確認函》,錄用小明為新媒體運營總監,合同期三年,從入職第一天起算,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薪資由稅前工資2.4萬元和獎金構成,從第四個月執行轉正薪資標準,即稅前工資3萬元和獎金,每半年根據工作表現情況調整薪資,作息時間為單雙休,此外還有年假、社保等,并通知小明攜帶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原單位離職證明原件等,于2020年9月27日上午9時報到。小明如期報到,當日即與甲公司簽訂了《勞務協議》,約定:小明的勞動報酬與《錄用確認函》一致,甲公司如發現小明提供的個人文件或信息是虛假的情況,可以隨時解除協議,無需支付任何補償。小明另填寫了《入職登記表》,載明自2009年9月至2013年7月在南京大學管理、貿易專業學習,學歷本科,類型(全日制/其他)欄為其他,表格下方的員工本人聲明部分與《面試登記表》一模一樣,抄寫,簽字。小明還簽字確認知悉《薪資確認單》《新員工入職導引流程》《員工手冊》,并領用了工牌和門禁卡?!缎聠T工入職導引流程》要求新入職員工提交學歷證書復印件等,如未提交則應于2020年10月27日前提交,逾期未提交造成的法律后果及勞動風險由本人負責,小明簽字確認知悉,但未勾選學歷證書復印件一行的“完成”欄。
甲公司《員工手冊》規定:不得錄用不誠信者或背景調查不符合要求者。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屬于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情形之一,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賠償金。在員工簽字確認部分,小明抄寫了“本人申明已認真閱讀并理解本《員工手冊》之內容,并將自覺遵守,如有違反,將接受公司處罰”,并簽字確認。當日,小明即入職。入職后平均工資32538.75元/月。
2021年3月15日,甲公司以小明在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在征詢工會意見后,向小明寄送了《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圖片來源:攝圖網 501160441(圖文無關)
小明不服,經過勞動仲裁程序后,訴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32538.75元。
小明認為,甲公司在招聘我從事運營總監時未提出學歷要求,雙方不是因學歷才建立勞動關系,現在甲公司以我在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合同,也未明確我到底不符合錄用條件哪種情形。事實上,我的工作能力與崗位相匹配,在試用期內持續超額完成甲公司業績指標,完成了建立團隊的任務,是甲公司不愿意兌現承諾的高薪而已。如果學歷是勝任崗位的關鍵性要素,甲公司應在2020年10月27日提交學歷證書復印件的最后期限向我發出解除通知,而且我從事的崗位并非對勞動者的學歷與履歷有特殊要求,我是自學的南京大學商貿管理課程,后因工作、家庭原因學業未完成,沒有取得學歷證書。甲公司單純以虛假學歷為由解除合同,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甲公司與小明已建立勞動關系。誠實信用是勞動者入職的最基本要求,不因勞動者勝任工作而排除。甲公司在《錄用確認函》中明確要求小明報到時提交最高學歷證書復印件,在《新員工入職導引流程》中再次限期要求小明提交學歷證書原件,充分說明甲公司錄用小明有學歷要求,小明提供的簡歷、填寫的《面試登記表》和《入職登記表》,均載明了學習和工作經歷,小明多次簽字承諾其提供的資料真實,其自愿承擔因隱瞞事實而帶來的一切后果等,說明小明知曉甲公司對學歷的要求,以及不如實提供資料和信息的后果,但小明未如實、及時提供,且小明填寫的學習經歷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形,違反了其與甲公司的約定和《員工手冊》關于錄用條件的規定,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亦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符,甲公司以小明在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在征詢工會意見后解除與小明的勞動合同,不屬于違法解除,故對小明主張甲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且應支付經濟賠償金,不予支持,判決駁回了小明的訴訟請求。
小明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孝陵衛法庭法官 牛利梅
法官說法
誠信是一個人立足于世最基本的品質。本案中,甲公司是以銷售奢侈品為主要業務的單位,對客戶誠信是其長久的生財之道。小明的確在新媒體運營總監崗位上干得風生水起,但虛報學歷卻是不爭的事實。甲公司擔心小明不僅敢于學歷造假,還可能在其他方面造假,甚至欺騙公司,欺騙客戶,于是選擇了及時解除勞動合同。小明則因為學歷造假,失去了薪水豐厚的崗位,獲得的卻是行業中的負面評價,他之后的就業之路想必困難重重。在此提醒各位求職者,在填寫個人簡歷時,不應夸大甚至虛構履歷,否則,很可能會因不誠信導致不利后果。求職路漫漫,帶好畢業證書的同時,更要記得帶著誠信上路。
編輯|王月龍 易啟江
校對|何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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