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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輪2020 | 創業板改革盛大啟幕,優勝劣汰機制進一步完善

每日經濟新聞 2022-12-09 00:51:09

◎從創業板的歷史來看,其誕生并不容易,1999年深圳交易所就向證監會提交了創業板立項報告,一直到2009年,創業板才正式開板。2020年的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是其發展過程中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每經記者 陳鵬麗    每經編輯 陳俊杰    

2020年,這一年,中國資本市場最矚目的大事件無疑是創業板注冊制改革。2020年,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剛邁入第11個年頭。3月1日,新《證券法》正式施行當天,深交所發文表示,推進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充分借鑒科創板成功經驗。

隨后,創業板改革如火如荼加速推進。4月,證監會就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主要制度規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創業板注冊制改革落地;6月12日,深交所正式發布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相關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并即日起施行。這是創業板發展進程中的一大步,也是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一大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總結發現,本次創業板改革,部分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發生大改變,涉及發行上市審核類、發行承銷類、交易類、持續監管類四大類。首先,在交易上,創業板股票以及相關基金的漲跌幅限制比例由10%變化為20%,同時新股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在發行上市審核上,改革后的創業板將企業市值、收入、凈利潤作為指標,制定了多套上市標準,適當放寬創業板企業上市標準。但同時,退市制度也更完善、嚴格。

深圳證券交易所舉行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儀式上的敲鐘儀式 圖片來源:新華社 發

交易類制度變化最直觀明顯

與主板市場不同,創業板不屬于一類證券市場,被稱之為“二板市場”,是專門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因此,創業板素有中國版“納斯達克”之稱。

從創業板的歷史來看,其誕生并不容易,1999年深圳交易所就向證監會提交了創業板立項報告,一直到2009年,創業板才正式開板。2020年的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是其發展過程中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2020年6月12日,證監會和深交所共同發布了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相關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共計8項主要業務規則及18項配套細則、指引和通知。新的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變化主要體現在發行上市審核、持續監管、交易類規則三個方面。

對于投資者而言,最直觀感受到的變化在交易類規則。交易類新規之下,創業板股票以及相關基金的漲跌幅限制比例由原來的10%變化為20%。同時,在創業板上市的新股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但如果漲跌幅首次超過30%、60%,將各停牌十分鐘。

此外,改革后的創業板還引入盤后定價的交易方式,每個交易日的15:05-15:30以股票的收盤價繼續交易股票,投資者擁有了更多的交易時間。

本著“保護投資者”的原則,改革后的創業板的個人投資者門檻有所提高,個人投資者門檻調整為“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于10萬元,且具備24個月的A股交易經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020年8月,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就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答記者問提到,創業板經過10年實踐,已有投資者超過4500萬。

“寬進嚴出”機制進一步明確

記者了解到,2020年的創業板改革以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為主線。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當年4月底就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曾明確表示,在創業板試點注冊制改革,是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證券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修訂后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穩步推行證券發行注冊制的重要改革舉措。

本次創業板改革,審核注冊突出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以審核問詢促信息披露,由投資者自主進行價值判斷,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同時,機制流程更加公開透明可預期。

在發行人上市條件方面,創業板制定了“2+2+1”套上市條件。分別為:一般盈利企業有2套上市條件、紅籌和特殊股權結構企業有2套上市條件、未盈利企業有1套上市條件。

對一般盈利企業,2套標準分別為:一、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5000萬元;二、預計市值不低于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擬上市企業二選一,滿足條件可申報。對紅籌和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創業板也給出了2套上市標準:一、預計市值不低于100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二、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

此外,創業板還對未盈利企業敞開大門,滿足“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的未盈利企業可申報上市,該項規定暫緩一年執行。

總的來看,改革后的創業板,上市準入機制較之前寬松。但同時,退市機制也更嚴格。改革后,創業板增設了其他風險警示制度,即ST制度;同時設置了交易類、財務類、規范類、重大違法類退市指標,對財務類、規范類、重大違法類指標退市設置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即*ST制度。針對交易類退市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在創業板面臨退市的企業也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環節,加速市場精準、快速出清一些經營狀況欠佳、資不抵債的空殼公司。

據新華社統計,2020年全年,創業板共有6家上市公司退市。創業板的退市新規也讓2020年最后一天滬深交易所共同發布的號稱史上最嚴“退市新規”有了鋪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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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這一年,中國資本市場最矚目的大事件無疑是創業板注冊制改革。2020年,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剛邁入第11個年頭。3月1日,新《證券法》正式施行當天,深交所發文表示,推進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充分借鑒科創板成功經驗。 隨后,創業板改革如火如荼加速推進。4月,證監會就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主要制度規則,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創業板注冊制改革落地;6月12日,深交所正式發布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相關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并即日起施行。這是創業板發展進程中的一大步,也是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一大步。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總結發現,本次創業板改革,部分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發生大改變,涉及發行上市審核類、發行承銷類、交易類、持續監管類四大類。首先,在交易上,創業板股票以及相關基金的漲跌幅限制比例由10%變化為20%,同時新股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在發行上市審核上,改革后的創業板將企業市值、收入、凈利潤作為指標,制定了多套上市標準,適當放寬創業板企業上市標準。但同時,退市制度也更完善、嚴格。 深圳證券交易所舉行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儀式上的敲鐘儀式圖片來源:新華社發 交易類制度變化最直觀明顯 與主板市場不同,創業板不屬于一類證券市場,被稱之為“二板市場”,是專門為暫時無法在主板上市的創業型企業、中小企業和高科技產業企業等需要進行融資和發展的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因此,創業板素有中國版“納斯達克”之稱。 從創業板的歷史來看,其誕生并不容易,1999年深圳交易所就向證監會提交了創業板立項報告,一直到2009年,創業板才正式開板。2020年的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是其發展過程中一個重要的里程碑。 2020年6月12日,證監會和深交所共同發布了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相關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共計8項主要業務規則及18項配套細則、指引和通知。新的業務規則及配套安排,變化主要體現在發行上市審核、持續監管、交易類規則三個方面。 對于投資者而言,最直觀感受到的變化在交易類規則。交易類新規之下,創業板股票以及相關基金的漲跌幅限制比例由原來的10%變化為20%。同時,在創業板上市的新股前5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但如果漲跌幅首次超過30%、60%,將各停牌十分鐘。 此外,改革后的創業板還引入盤后定價的交易方式,每個交易日的15:05-15:30以股票的收盤價繼續交易股票,投資者擁有了更多的交易時間。 本著“保護投資者”的原則,改革后的創業板的個人投資者門檻有所提高,個人投資者門檻調整為“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于10萬元,且具備24個月的A股交易經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020年8月,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就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答記者問提到,創業板經過10年實踐,已有投資者超過4500萬。 “寬進嚴出”機制進一步明確 記者了解到,2020年的創業板改革以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為主線。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當年4月底就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曾明確表示,在創業板試點注冊制改革,是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證券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修訂后的證券法有關工作的通知》,穩步推行證券發行注冊制的重要改革舉措。 本次創業板改革,審核注冊突出以信息披露為核心,以審核問詢促信息披露,由投資者自主進行價值判斷,真正把選擇權交給市場。同時,機制流程更加公開透明可預期。 在發行人上市條件方面,創業板制定了“2+2+1”套上市條件。分別為:一般盈利企業有2套上市條件、紅籌和特殊股權結構企業有2套上市條件、未盈利企業有1套上市條件。 對一般盈利企業,2套標準分別為:一、最近兩年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凈利潤不低于5000萬元;二、預計市值不低于1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擬上市企業二選一,滿足條件可申報。對紅籌和特殊股權結構企業,創業板也給出了2套上市標準:一、預計市值不低于100億元,且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二、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且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 此外,創業板還對未盈利企業敞開大門,滿足“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且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億元”的未盈利企業可申報上市,該項規定暫緩一年執行。 總的來看,改革后的創業板,上市準入機制較之前寬松。但同時,退市機制也更嚴格。改革后,創業板增設了其他風險警示制度,即ST制度;同時設置了交易類、財務類、規范類、重大違法類退市指標,對財務類、規范類、重大違法類指標退市設置退市風險警示制度,即*ST制度。針對交易類退市不再設置退市整理期。在創業板面臨退市的企業也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環節,加速市場精準、快速出清一些經營狀況欠佳、資不抵債的空殼公司。 據新華社統計,2020年全年,創業板共有6家上市公司退市。創業板的退市新規也讓2020年最后一天滬深交易所共同發布的號稱史上最嚴“退市新規”有了鋪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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