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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銀行”“糧食銀行”要改名?四部門聯合發文:未經批準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

每日經濟新聞 2022-12-02 18:36:19

◎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未經批準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

◎隨著互聯網行業的發展,當前出現了在微博、微信公眾號、自媒體等網絡平臺上違法使用“銀行”字樣、引發公眾誤導的情況。對此有必要出臺相關規范性文件,對實際操作中的問題予以明確細化,嚴格落實合規要求。

每經記者 袁園    每經編輯 陳旭    

12月2日,為整改規范違法使用“銀行”字樣現象,銀保監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銀行”字樣使用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規范“銀行”字樣的使用。

《通知》對“銀行”字樣使用的主體范圍、名稱含義、整改規范、宣傳教育、參照適用情形等作出了明確規定。

下一步,中國銀保監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將共同開展違法使用“銀行”字樣行為的整改規范工作,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未經批準不得使用“銀行”字樣

《通知》顯示,未經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批準,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國際金融組織、中央銀行、多邊開發機構與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自然人(包括個體工商戶)不得以營利性為目的或者以可能誤導公眾的方式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批準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的情形包括:法人、非法人組織名稱的全稱、簡稱;商標名稱;產品、業務和服務名稱;互聯網網站名稱、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名稱;其他情形。

對對于違法使用“銀行”字樣的行為,《通知》要求,根據違法行為具體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九條規定,依法進行行政處罰。對于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改正等情形,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規定,依法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各銀行保險機構發現違法使用“銀行”字樣情況的,應當及時向銀保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對于違法使用“銀行”字樣的主體,各銀行保險機構不得為其業務系統開發提供技術支持,不得與其開展營銷推廣方面的業務合作;在提供授信、承保等金融服務時,應當對其整改情況進行必要審查。

值得一提的是,除卻“銀行”字樣,《通知》還顯示,違法違規使用“總行”“分行”“支行”“農商行”“城商行”“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儲蓄所”“資金互助社”等字樣,仿冒銀行機構營業場所裝潢、網站外觀、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外觀和標志等情形,欺騙或者可能誤導金融消費者的,參照本通知要求進行整改;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中國銀保監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當前,存在一些并非從事金融業務的工商企業使用如“時間銀行”“糧食銀行”等“銀行”字樣的情況,實際上相關名稱完全可以用“寶庫”“倉庫”等其他名稱替換,既滿足合規要求,也不影響正常業務的開展。《通知》發布后,存在違法使用“銀行”字樣的主體應主動及時更名。

明年3月前報送整改規范工作總結

中國銀保監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我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第七十九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未經批準在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嚴格控制企業名稱中使用“銀行”字樣也是國際銀行業監管的基本原則。

巴塞爾委員會《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第四條提出,只有持照并受到監管的機構才能在其名稱(包括域名)中使用“銀行”一詞或派生的“銀行業務”等詞,以避免出現任何可能誤導公眾的情況。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市場上頻繁出現企事業單位、個人,甚至政府部門違法使用“銀行”字樣的情況。以“紅旗銀行上海分行”為例,即為未獲得金融業務許可的情況,屬于非法金融機構。上海銀保監局還針對此事特別發布公告,提醒廣大市民切勿上當受騙。

“違法使用‘銀行’字樣容易對社會公眾造成誤導,擾亂金融市場秩序,依法應當予以整改規范。銀保監會及派出機構近年來查處了多起違法使用‘銀行’字樣的案件。但是,由于我國商業銀行法相關對應條文中對于‘單位’‘名稱’等規定過于原則化,并且隨著互聯網行業的發展,當前出現了在微博、微信公眾號、自媒體等網絡平臺上違法使用‘銀行’字樣、引發公眾誤導的情況。”上述相關負責人表示,因此,有必要出臺相關規范性文件,對實際操作中的問題予以明確細化,并進一步指導后續集中整改行動,嚴格落實合規要求。

《通知》要求,各銀保監局應當積極協調并會同網信部門、電信主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共同開展整改規范工作,通過提示主動變更名稱、依職權變更名稱等方式糾正規范違法行為。各銀保監局牽頭匯總轄內相關工作情況,并請于2023年3月1日前向銀保監會報送整改規范工作總結。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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