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12-21 19:28:57
每經編輯 李澤東
據紅星新聞12月21日報道,記者從勞榮枝家屬處獲悉,家屬已委托律師起訴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院教授馬皚名譽侵權,并在12月21日向北京互聯網法院提交了訴訟材料。
勞榮枝的二哥勞聲橋告訴紅星新聞記者,馬皚教授在公開發布的視頻中聲稱“勞榮枝在精神上是可以控制法子英的”“在勞榮枝和法子英關系中,勞榮枝相對主動,法子英相對被動”。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家屬認為,即使馬皚教授是在犯罪心理學方面很權威的教授,但馬皚通過社會平臺發布的上述言論,是對勞榮枝無端指責,這完全系道聽途說,沒有任何根據,嚴重扭曲事實。且該言論引起多名網友點評,造成了很大的不好的影響。
家屬委托的律師北京市德淵律師事務所熊達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勞榮枝案判決書根本無法得出勞榮枝直接影響法子英的結論。相反,勞榮枝與法子英在一起后,法子英拿殺她家人相威脅,她多次墮胎被毆打受傷,至今尚有一處頭骨凹陷舊傷,嘴角也留有傷痕。
熊達律師認為,任何人,包括死刑犯都有名譽權。馬皚作為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大學教授,公開發布對案件的評價應該以事實為依據,不能為了博人眼球,而發布道聽途說未經證實的案件材料,甚至主觀臆測任意發揮編故事。目前網上關于勞榮枝案的許多輿論與事實嚴重不符。對此,勞榮枝家屬和代理人將一一通過合法途徑維護正當權益。
馬皚則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暫未收到消息,若對方起訴則等待法院的傳票。
11月30日上午,江西高院對勞榮枝涉嫌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綁架罪上訴一案作出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前,2021年9月9日,南昌中院對該案一審宣判,判處勞榮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圖源:央視新聞
據央視新聞,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勞榮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威脅手段劫取他人財物,構成搶劫罪;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構成綁架罪。對勞榮枝所犯數罪,應依法并罰。勞榮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殺死五人;搶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戶搶劫、搶劫數額巨大;綁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后果和罪行極其嚴重,且主觀惡性深,社會危害性大,應依法從嚴懲處。勞榮枝及其辯護律師所提勞榮枝不構成故意殺人罪,系從犯、脅從犯等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與二審查明的事實不符,于法無據,依法不予采納。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勞榮枝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二審審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訴人勞榮枝及其辯護律師各項訴訟權利。辯護律師到庭參加宣判,當事人的部分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部分媒體記者及各界群眾共計60余人通過線上或線下方式旁聽了宣判。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紅星新聞、南昌中院公眾號、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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