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12-29 18:14:27
每經記者 李碩 每經編輯 裴健如
12月29日,有媒體報道稱,在一審敗訴后,中創新航(HK03931,股價18.94港元,市值335.67億港元)已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寧德時代(SZ300750,股價393.96元,市值9623億元)濫用專利權惡意維權和肆意詆毀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針對此事,《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寧德時代和中創新航方面進行核實,但截至發稿均未獲回復。
據了解,自去年7月起,寧德時代先后起訴中創新航侵權其五項電池專利,索賠總額高達6.47億元。同時,寧德時代還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中創新航。寧德時代方面表示,中創新航涉案專利包含正極極片及電池、防爆裝置、集流構件和電池、鋰離子電池、動力電池頂蓋結構及動力電池等多項專利,涉嫌侵權電池也已經搭載在了數萬輛車上。
隨后,針對寧德時代的五項起訴專利,中創新航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專利無效訴求,其中三項中創新航均已主動撤回。隨著訴訟案的推進,國家知識產權局介入審查,裁定剩下的兩項專利中,寧德時代的“防爆裝置”專利維持全部有效,“集流構件和電池”專利維持部分有效。
今年11月,福建省中級人民法院已對其中一項專利侵權訴訟作出一審判決。根據判決書,中創新航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銷售侵害寧德時代發明專利權的產品。同時,中創新航應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賠償寧德時代的經濟損失人民幣263.25萬元,并支付發明專利臨時保護期費用人民幣12.75萬元。
不過,中創新航方面認為,動力電池領域的技術進步和產品迭代速度快,其產品已采用更先進的技術,與涉訴專利的早期技術完全不同,已不存在判決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銷售涉訴產品的情形。中創新航董事長劉靜瑜此前在接受采訪時也表示,“中創新航不存在惡意侵權的動機。對于鋰電池這樣的新興行業,中創新航在技術上的投入非常大。”
同時,中創新航方面表示,將在上訴期內就該一審判決向最高院提出上訴,尚無法確定終審判決時間和結果。同時,涉訴專利中部分維持有效的權利要求,也尚處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審理中。因此,公司目前無需向寧德時代支付賠款。
事實上,寧德時代和中創新航均為當前國內動力電池市場上的龍頭企業。據中國汽車動力電池產業創新聯盟數據顯示,今年前11個月,寧德時代和中創新航分別位列國內動力電池市場的第一和第三位,市場占有率分別為48.02%和6.73%。
在2019年~2021年,中創新航動力電池裝機量排名逐年提升,三年的排位分別為第六位、第四位和第三位。目前,中創新航的客戶已囊括廣汽、長安、吉利、東風等一線車企,與寧德時代的客戶群高度重合。今年3月,中創新航遞交港股招股書,并于10月正式登陸港交所。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行業龍頭的寧德時代,過去幾年與多家動力電池企業都曾有過糾紛。2020年,寧德時代在福州高院起訴塔菲爾,稱對方侵犯了其動力電池防爆技術專利,索賠1.2億元,最終二審法院判令塔菲爾賠償2330萬元。今年2月,寧德時代對蜂巢能源提起訴訟,案由為不正當競爭糾紛,7月寧德時代與蜂巢能源達成和解,蜂巢能源支付和解款500萬元。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40010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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