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1-31 22:01:36
每經記者 吳澤鵬
每經評論員 吳澤鵬
近日,雄韜股份(SZ002733,股價18.95元,市值72.81元)實控人、董事長張華農因減持違規,收到了交易所監管函。
根據公告,張華農所減持的是雄韜股份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的股份。根據此前承諾,在鎖定期滿兩年后,若通過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減持,則減持價格不低于減持公告日前一個交易日股票收盤價。但啟動減持后,張華農分四次合計減持91.05萬股,減持金額1605.7萬元,成交均價均低于公告日前一個交易日股票收盤價18.23元,故未履行承諾。
收到監管函,違規減持已有定論,本次要討論的是,雄韜股份在發布預減持公告時提到“公司將持續關注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實施的進展情況,督促股東合規減持,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然而從結果來看,雄韜股份是否真正履行了督促職責呢?
筆者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張華農的違規減持并非一次性事件,而是發生在2022年12月27日、29日、30日以及2023年1月3日,歷時一周,但在此期間,上市公司并未發現異常并及時制止;其次,自始至終,上市公司也未能發現張華農的違規操作,而是由投資者反饋才得知違規事項。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2022年修訂)》(以下簡稱《規則》),上市公司董監高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二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內容包括股份變動數量、價格等。
換句話說,除非未向上市公司申報或是申報數據不真實,否則,減持可以說是股東操作中最“擺在明面上”的行為,無論是減持數量、時間還是價格,均是公開透明的。在此背景下,張華農連續違規減持,雄韜股份卻未能察覺并及時制止,其所謂的“督促股東合規減持”從何談起?
另一方面,根據雄韜股份公告,董事會秘書主要職責中就包括督促董監高遵法守法,切實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諾等,從這一角度說,雄韜股份董秘是否也存在失職?畢竟,張華農此前針對承諾共提出了5條約束措施,包括若違反承諾,減持獲益將歸上市公司所有,現金分紅將歸上市公司所有等,但事發后,雄韜股份發布的處理情況公告中,這些約束措施是否會執行均未被提及,違規減持獲益是否上繳上市公司等,雄韜股份也未進行說明。
筆者認為,上市公司督促股東合規減持,不應停留在喊口號階段。股東的每一次違規減持,都是對上市公司公信力的一次傷害。不過,在張華農違規減持一事中,也可以看到積極的一面,那就是投資者主動參與到公司治理之中,并且對實控人的違規操作起到了切實的監督作用。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倒逼企業完善治理、規范運作,這也是我們一直提倡的。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